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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要求岛内民众前往大陆需申报个人资料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 15:27 人民网

  中新网12月14日电 台“陆委会”近日完成所谓“台湾民众进入大陆地区申报程序”草案,该草案规定岛内民众未来赴大陆必须申报个人相关资料。

  据岛内媒体报道说,台当局据说此举是为“确实掌握赴大陆的人数和目的地”,要求航空公司在旅客离台后,24小时内向“境管局”申报旅客相关资料。

  航空业者对此反应较大,他们强调说,即使如美国因担心恐怖分子捣乱,也只有要求外国人士入境时提供身份资料,从未听闻他们要求计划出国的国民必须提供班机和目的地等资料。此外,台湾一年赴大陆旅游、商务旅客至少300万人次,类似申报措施恐怕实施不易。

  台“陆委会”新完成的这份草案,条文只有6条,但对于岛内民众赴大陆地区的申报办法,却采用多重管理方式。

  据了解,除旅客在离台前要向“境管局”申报外,旅行业者在受托办理进入大陆地区的票务时,必须利用网络下载“境管局”提供的表格,申报旅客的相关资料。最后则是要求航空公司在旅客离台的24小时内,向“境管局”申报旅客到大陆的资料。

  该条文第二条也规定,台湾民众进入大陆地区,应于离台前向“境管局”申报。但“公务员、国家安全局、国防部、法务部调查局及其所属各级机关未具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仍应申请许可。

  该规定还称,对于政务人员、在“国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陆事务”或其它经核定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从事涉及“国家机密业务”的人员,以及委托从事涉及“国家机密业务”的个人或民间团体、机构成员,以及在“国防”、“外交”、科技退离职未满三年的人员,县(市)长,则应经“内政部”审查会审查许可,才能赴大陆地区。

  据悉,该草案规定,赴大陆地区的民众,在办理报到手续离台后,航空公司应在24小时内办理申报程序,以班机为单位,将资料利用电子文件传送至“境管局”。申报资料内容包括旅客身份证字号、起程时间、班机号码、目的地等。若航空业者不照此办理,据说将处以新台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台当局打算透过各种管道全面掌握岛内民众到大陆的行踪,目前反弹最大的是航空业者。业者表示,根据国际航协的规定,航空公司的舱单只有旅客的英文名字和座位,连国籍都未列入资料中,旅客购买机票时也不须申报身份证字号和出生年月日。但若台当局强行要求航空公司提供赴大陆旅客中文名单和详细资料,航空公司只有修改计算机程序,而修改费用也将旅客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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