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议长”朱安雄贿选一审被判3年半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 2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台北11月28日电(记者陈键兴 范丽青)台湾司法审判单位27日对2002年高雄市“议会议长”贿选案进行了第六次判决,被认定已潜逃的前高雄“议长”朱安雄被加重量刑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高雄地方司法单位介绍,朱安雄被控侵占旗下公司3500万新台币用以行贿众多“市议员”,法庭认为 检查单位提出的2年6个月的求处过轻,应加重刑罚。此前,朱安雄已因 27日,高雄地方司法单位还对牵涉高雄市议长贿选案的9名被告作出判决。截至目前,高雄市议长贿选案的40名被告中已完成33人的一审宣判,有25人被判刑。据了解,岛内大小选举中的“黑金”现象被认为是台湾社会的“毒瘤”,在朱安雄之前,已有许多政客因贿选或采取不法手段胁迫选民而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