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又玩新花样 缉捕逃犯奖金竟称要对大陆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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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 14:32 中国台湾网 | |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长”游锡堃今天表示,台当局考虑提高对“通缉犯”进行检举的奖金,最高达一千万,并且竟把“大陆官方”纳入奖励范围。 游锡堃说,现在“通缉犯”逃到大陆去,必须透过两岸协商来“引渡”,有其困难性,当局拟要“把大陆官方纳入奖励范围”,如果大陆官方提供检举线索协助,也可以获检举奖金。 至于一千万可能发放的对象,游锡堃说,“如果关三五个月(的罪犯),检举人就可以拿到一千万,那太好赚。千万奖金发放要看对象,一个礼拜内将把研究的结果对外公布”。 据了解,海峡两岸早在九十年代初,就有海协与海基两会达成的“金门协议”,形成了遣返犯罪分子的合作机制。大陆一直努力遵守这一机制,并在近年遣返了多名岛内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台湾当局否认“九二共识”,致使两会的协商机制未能继续下去,也导致两岸在合作打击犯罪的合作受到了一些影响,但祖国大陆一直对两岸合作防止犯罪表示了积极合作的态度。台湾当局的正确做法是,回到“九二共识”原立场来,促进两岸的进一步合作与交流,而不是搞什么新花样。(文/佐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