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秘帐案”首波侦结 徐炳强刘冠军被求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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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 22:2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消息 台北地检署侦办的“国安秘帐弊案”,昨天首波侦结。检方起诉台湾前“国安局少将会计长”徐炳强及前出纳组长刘冠军涉嫌贪污,分别求处十五年、十二年徒刑;该案另一名被告刘泰英因另涉以人头户洗钱,检方继续指挥调查局北机组侦办;另李登辉涉案部分,检方已分“他”字案搜证追查。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昨天首波侦结起诉羁押期满的前“国安局”少将会计 羁押四个月的徐炳强,经移审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徐炳强已无羁押必要,晚间谕令以两百万元交保,并且限制出境及住居。 检方并认定,已故的前“国安局长”殷宗文,生前指示徐炳强支应两亿五千万给刘泰英购买台综院办公室,并曾向“前外交部长”胡志强索讨归还垫款,且在事后密议补正会计程序,伪称将资金运用至台综院第四所,亦是贪渎共犯。但殷已过世,因此未追究殷刑责问题。 而刘泰英与尹衍梁、“润泰”企业相关公司、个人另涉以人头户洗钱部分,检方继续指挥调查局北机组侦办;另李登辉涉案部分,检方已分“他”字案搜证追查。至于是否传唤李登辉,检方表示,须由承办检察官决定,只要是有利于调查,检方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检方认为,“奉天”项目等“国安秘帐”是由李登辉指示成立,且刘泰英挪用两亿五千万元购买台综院办公室中,亦包括荣誉董事长李登辉的办公室,因此,检调怀疑李登辉对于本案,应该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检方调查,九四年间,李登辉访问南非,为巩固“邦交”,成立“巩案”,答应捐赠该国执政党美金一千零五十万元,由“国安局”动用“奉天项目”经费,暂为“外交部”垫款支付。事后,“国安局”以节余经费归垫,尚余差额新台币八千余万元。 但九七年间台综院因欲向润泰集团在淡水、台北购买办公室,急需筹款募资,殷宗文指示徐炳强挪用两亿五千万支应,徐炳强即利用当时美金与新台币汇兑已升值至一比三十四,建议要求“外交部”返还“巩案”上千万美金,在汇差下成为三亿余元,仅需入帐“国安局”八千余万元,其余两亿五千万则提供刘泰英挪用作为台综院购置院舍。 殷宗文及“前总统府”秘书室主任苏志诚出面向“前外交部长”胡志强索款,胡志强见苏志诚神情严肃,认为是李登辉的意思,即归还款项。 徐炳强事后为掩饰犯行,指示刘冠军伪造会计凭证,假藉第二处“固谊项目”名义,并与刘泰英密谋补正违法程序,伪称资金运用于台综院第四所。 徐炳强指示刘冠军将七百五十万美金,兑换成面额千元的旅行支票七千五百张,刘泰英将其中的美金十五万支票侵吞。 刘泰英收到“国安局”款项后,为掩饰挪用公款,即着手进行洗钱,将款项交付润泰集团负责人尹衍梁兑换现金,或以个人或公司捐赠两亿五千万予台综院名义,将赃款转化为合法所得,刘泰英再投入股市基金漂白后,用于购买台综院办公室、人事薪资及业务开销。(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