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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车上被行李砸伤铁路部门应否赔偿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1月2日 07:28 解放军报

  律师 姜士民71450部队王某读者:

  你来信讲,不久前你乘火车在探亲途中,座位上方行李架上的一件行李包突然掉落,将你头部砸伤,血流不止,乘务员当时替你进行了包扎。你回家后,感觉头部疼痛难忍,经医院检查为中度脑震荡,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500余元。出院后你要求某铁路局赔偿你的损失,但该铁路局以行李包是自行掉落、铁路部门没有过错为由拒不赔偿。你问:铁路部门应
否赔偿你的医疗费等损失?

  《铁路法》第58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你乘车时车上的行李掉落将你砸伤,既不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也不是由于你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铁路部门应当赔偿你的损失。(解放军报2003年11月02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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