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确保预防非典产品质量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 06:57 解放军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李柯勇)国家质检总局日前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确保预防非典产品质量。 质检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强化对口罩、消毒液、体温计、洗涤用品等预防非典产品的监督抽查,严格查处产品不合格企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对食品加工企业要坚持标准,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安全、健康产品,切实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凡属生产许可证监管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绝不允许生产销售。同时要加强发证后的监督管理。根据预防非典工作的需要,适时制(修)订相关标准。需要新制定的,抓紧立项制定;需要重新修订的,要及时修订,确保为产品质量监督提供可靠依据。 通知要求各地质监局加强服务,通过完善标准、量值传递、产品检验等方式,主动为生产预防非典产品的企业服务。特别是要积极扶持在前一阶段防治非典期间生产优质产品,为防治非典做出贡献,表现突出的生产企业,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共同做好预防非典的物质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预防非典相关产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加强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预防非典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力度,加强体温计、X光机等产品的计量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合格、计量准确。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护用品和医疗器械的执法检查。 通知提出,对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预防非典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上限从严从重惩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解放军报2003年10月12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