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夜校真红火(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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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0月9日 13:35 解放军报 | |||
19时30分,会议室内已经坐满了人。外边还有三三两两的人向会议室走,站在窗口旁听的人已经挡住了过道。这时镇武装部长王立国说话了:“大伙静一静!今天由范连长为大家上《国防设施保护法》这一课,大家欢迎!”话音刚落,掌声就响了起来。 20时30分,课上完了。王部长说:“大家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可以提出来,范连长可是法律系本科毕业!”这时,军属郝志德老大爷站起来说:“有件事我问问,我儿子去年转上了士官,今年为啥没了优抚金?” “大爷,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现役士兵选改士官的军人,从选取当日起,停发优抚金。”范连长大声地给他解释。 坐在后排的刘大妈举着手喊王部长:“我们家的二娃参军后,在家找个对象,他在部队挺忙的,我能不能找人代替他办理个结婚证?” 范连长说:“大娘,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就是说,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不能让人代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你儿子不能回家,女方可以到部队驻地的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我儿子在部队上,他有个小孩,可不可以再收养一个孩子啊?”“结婚还要办财产公证吗,怎样办理公证手续?” 大家都抢着发问。 21时50分,王部长看了看表,用手示意想站起来讲话的一位大嫂。“明天早上,范连长还要组织训练,今天就到这里吧,有什么问题大家写到纸上交给我,待下次范连长来上课时,再给大家解释。” “也可以到预备役团法律咨询中心站找我。”范连长补充道。 (国防报 2003年10月09日 第2版) 解放军报社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Copycenter 2000 Pladaily All center reserved. 010-68529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