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修改《联邦武器法》20个部门可以用手枪作奖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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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10月6日 14:13 舰船知识网络版 | |
俄罗斯国家杜马的议员们决定对《俄联邦武器法》进行修改,决定准许俄罗斯成年公民和有责任能力的人拥有并携带手枪。国家杜马一读通过了这项法案修正案,新的法案准许强力部门的领导可以把手枪作为奖品,向自己内部的工作人员及特别突出的公民发放,而目前只有内部工作人员才能获准携带枪支。这些"特别突出的公民"中包括那些对国家做出突出功绩的人员、积极协助内务部、联邦安全局、紧急状况部、国防部和其它军事机构完成任务的人员,同时也包括议员。 其实,这一修正案只是个形式。事实上强力部门过去和现在的领导人早已经把马卡洛夫手枪和小口径斯捷奇金手枪作为奖品,发给高层权力执行机关和立法机关中一些人员了。仅在巴维尔·格拉乔夫当国防部长时,就曾经向总统及政府办公厅的数十名官员赠送过手枪。《俄联邦武器法》修正案中还有一个条款,准许俄罗斯总统和政府也拥有奖励手枪的权力。实际上,根据俄总统2001到2002年颁布的一些命令,有关部门早已经开始行使这一权力了。杜马议员只是想通过立法来增加有权授枪的机构和有权申请得到枪支的人员,原来的法案中只规定了12个部门(几乎包括所有的强力部门)有这种权力,如果修正案第二读也能顺利通过的话,那么将有20个部门会拥有这种权力。另外,尚未得到证实的条款还有,新法案可能还会准许特别突出的公民携带能够连续开火的军用武器,如连发手枪或冲锋枪,而最有轰动效果的条款或许是修正案里准许单个公民可能拥有武器的数量,即不超过5支,而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公民都没有这种特权。(书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