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外军新闻 > 正文

美国要求将销毁化学武器的期限延长3年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9月4日 15:10 新华网

  新华网华盛顿9月3日电(记者谭新木、潘云召)美国国防部3日宣布,由于化学武器销毁工作遇到困难,美国无法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在2004年4月以前销毁45%化学武器,国防部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要求将这一期限延长3年。

  美国国防部发表的一项声明说,美国致力于全部销毁化学武器,并已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要求销毁了23%的库存化学武器,但是由于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政治与操作问
题”,武器销毁工作多次被迫拖延或中止,无法达到在4月份之前销毁45%的要求。美国国防部官员解释说,主要问题是许多团体和个人反对在他们所在地区兴建化学武器销毁工厂,有的还提出了诉讼。

  由150多个国家签署、于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签约国应在10年内销毁本国境内或丢弃在别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至15年。公约为销毁化学武器的进程规定了详尽的时间表,其中包括到2004年4月份必须销毁45%化学武器。

  美国承认,在销毁工作开始以前,它库存的芥子气、沙林和其它化学武器共有3.1万多吨。美国国防部在声明中说,美国计划在2004年4月份以前再次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出请求,要求允许它将销毁全部化学武器的最后期限2007年再延长几年。(完)


评论】【军事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首页 | 将军寄语 | 中 国军事 | 军事图片 | 武器纵横 | 周边军情 | 战略视角 | 各国军力

本网站由舰船知识主办
版权归舰船知识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