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联党”作出处分:对绯闻“立委”林志隆停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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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8月26日 20:06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26日消息针对“台联党”籍“立委”林志隆(高雄县)因涉绯闻自请停权处分一案,“台联党”“立法院”党团昨天中午召开临时党团大会,决定接受林志隆决定,通过停权处分并建请党中央备查。 据台湾媒体报道,林志隆涉及性侵害、婚外情的桃色疑云,受到各界广泛注意,不仅检方分案调查,林志隆妻子吴淑芬也透过委任律师表示,将控告女方妨害家庭,全案已进入 “台联党”党团昨天中午接受林志隆自请停权处分。党团总召集人钱林慧君会后召开记者会指出,接受林志隆自请停权处分,符合社会对“台联党”的期待,不论法律规范为何,政治人物、尤其是“国会”议员,应该秉持高道德标准,希望党团其它同志引以为戒。 钱林慧君说,虽然“立法院”此类绯闻屡见不鲜,但“台联党”党团深具反省能力,决定做出明快处理,今后林志隆绯闻案由其委托律师全权处理,党团其余成员一概不予介入。 她还说,林志隆案事涉感情因素,且他已经懂得反省,党团暂不考虑开除,至于恢复党权则没有时间表,要等司法审判告一段落,由林志隆提出申请再议。 钱林慧君也表示,若林志隆涉及性侵害,他已经承诺辞去“立委”职务,台联也将立刻开除党籍,决不宽贷。 新闻背景:林志隆在“立法院”办公室内强暴女子事件。 7月30日凌晨,在“立法院”服务的A女前往台北市立妇幼医院,以受到性侵害为由要求验伤及采取下体检体。院方立即依法通知警方及社工人员到场,询问之后,发现是一桩“立委”涉嫌性侵害案。案件在8月7日函送台北地检署。 据称,A女初时一直不愿向警方透露性侵害者姓名和出事地点。在警方一再追问下,她才说,29日晚上11点多,她在办公室等林志隆回来谈公事。林志隆返回办公室后,要A女靠近他一点,A女没有多想就往林志隆身旁靠近,没料到林志隆开始对她毛手毛脚。A女不从,频频抗拒,林志隆竟然恐吓她,要让她没有工作,A女只好让林得逞。 警方指出,A女被性侵害后,立刻前往妇幼医院验伤采取下体检体。警方获报后立即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连夜将检体送往刑事警察局保存。警方随即在7月30日到“立法院”调取有关进出录影带,查清A女和林志隆进出“立法院”的时间,完全与A女所说的吻合。警方的行动惊动了“立法院”,院方立即派人低调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 据报道,警方曾经传唤林志隆到案说明,但他没有到案。林则表示,警方根本没有传唤他。警方认为,依据向A女所做的调查了解,警方怀疑A女和林志隆二人的关系并不单纯。A女也表示,并不是要提出控告才到医院,主要是想采取检体做为证据保存,因此警方询问时,A女也是多有保留,令警方不得不怀疑A女是否另有其他动机。(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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