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联党“立委”林志隆涉嫌强暴女职员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8月16日 16:03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8月16日电台湾消息:台湾“立法院”爆发了台联党籍“立委”林志隆在立法院办公室内强暴女子事件。 7月30日凌晨,在“立法院”服务的A女前往台北市立妇幼医院,以受到性侵害为由要求验伤及采取下体检体。院方立即依法通知警方及社工人员到场,询问之后,发现是一桩“立委”涉嫌性侵害案。案件在8月7日函送台北地检署。 据台湾媒体报道,A女初时一直不愿向警方透露性侵害者姓名和出事地点。在警方一再追问下,她才说,29日晚上11点多,她在办公室等林志隆回来谈公事。林志隆返回办公室后,要A女靠近他一点,A女没有多想就往林志隆身旁靠近,没料到林志隆开始对她毛手毛脚。A女不从,频频抗拒,林志隆竟然恐吓她,要让她没有工作,A女只好让林得逞。 警方指出,A女被性侵害后,立刻前往妇幼医院验伤采取下体检体。警方获报后立即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连夜将检体送往刑事警察局保存。警方随即在7月30日到“立法院”调取有关进出录影带,查清A女和林志隆进出“立法院”的时间,完全与A女所说的吻合。警方的行动惊动了“立法院”,院方立即派人低调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院方高层知道双方已经进行和解的谈判,并没有立即作必要的处理。高层昨天说,双方已经私下和解,院方也不便过问。 据报道,警方曾经传唤林志隆到案说明,但他没有到案。林则表示,警方根本没有传唤他。警方认为,依据向A女所做的调查了解,警方怀疑A女和林志隆二人的关系并不单纯。A女也表示,并不是要提出控告才到医院,主要是想采取检体做为证据保存,因此警方询问时,A女也是多有保留,令警方不得不怀疑A女是否另有其他动机。 有记者于8月13日与风波女主角取得联系,A女否认在强迫下与林志隆发生性关系,也否认到妇幼医院采集检体。但对于自己可能丢掉工作,感到忧心忡忡。 今年5月,林志隆曾经涉及一起诽谤案。(吴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