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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组团为“8·4”受害者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8月15日 23:09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齐齐哈尔八月十五日电(宁秀英、金晓峰)四名在北京工作的黑龙江籍律师今日抵达齐齐哈尔。据称,他们将为“八·四”事件中的四十余名受害者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这四名律师分别是刘洪朴、赵伟东、张博、王君政。据悉,“八·四”中毒事件发生后,他们四人对事件进行了细致的研讨,并决定联合北京六家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北京律师援助家乡受害者律师团,赴齐市为受者者提供义务法律援助。

  当记者问及律师团此行的目的时,刘洪朴表示,此次抵齐,将积极配合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问题,并向政府提供基础法律依据,无偿为事件中受害人员提供咨询、起草法律文件等法律服务。

  据他介绍,“八·四”事件与以前国内发生的受毒害事件不同。首先,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一九九七年四月正式生效,一九九九年七月中日两国政府又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这两份文件明确了化学武器遗弃国的销毁义务为“八·四”事件的解决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另外,目前日本政府已承认毒剂伤人事件是原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所致,并已派专家组至齐市处理。种种迹象显示,“八·四”事件可望通过政府间外交渠道解决。

  在日本有过七年工作经历,曾接触过类似赔偿案件的刘洪朴律师也表示,一旦未能通过外交途径得到圆满解决,“八·四”事件将可能启动民间诉讼程序。届时,律师团将愿意无偿帮助毒气受害者进行跨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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