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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要求:加强离退休干部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8月8日 08:20 解放军报

  本报北京8月7日讯段凯、曹士阳报道: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下发《加强离退休干部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对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作出规定,要求各级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办法》强调,做好离退休干部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职
责。《办法》明确了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规定人数在10人以上的,要单独成立党支部;对分散和委托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应视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在职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二是抓好思想教育。要及时组织待安置离退休干部对党、国家和军队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政策进行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待安置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对远离部队居住的,要经常保持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待安置离退休干部到地方应聘应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四是搞好服务保障。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待安置离退休干部的住房、乘车、通信及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

  本着便于开展工作、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办法》还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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