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在闽权益 福建开展台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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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8月5日 08:50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社福州八月四日电(记者孙贤迅)重视和关心在闽投资台湾同胞的事业发展,福建省今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保护台商在闽的各项合法权益。 台湾与福建人缘、地缘、血缘相亲、相近。十多年来,台湾同胞看好福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缘、地缘优势,冲破重重阻力到福建投资兴业,闽台经贸合作向多层次、宽领域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颁布后,福建省很快制定了实施办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在闽投资的台湾同胞投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强说,台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实施办法颁布至今将近十年,台湾岛内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台胞在福建投资的情况也日新月异,同时,由于种种原因,福建省台商投资环境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林强透露,福建将重视执法检查中揭示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不仅要对全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状况进行深入了解,特别要检查:各地及有关部门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台胞来闽投资的情况;台湾同胞投资纠纷的现状、原因及处理情况;台湾同胞出入境服务情况。对损害台湾同胞投资权益的现象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进一步完善福建的投资环境,增强对台湾同胞来闽投资兴业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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