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行政当局应依法行政 "公投"要有法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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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7月19日 09:5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18日消息台北市长马英九今天在市府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他对于“公投”的基本态度是要有法源,因此支持“立法院”“公投立法”或修“创制复决法”;他并强调,行政当局均应依法行政。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今天上午在参加一场记者会时,有媒体询问他有关“行政院”公布《“公民投票”实施要点》、规范地方当局应配合办理问题的看法,他作以上表示。 马英九说,他认为“公投”要有法源的原因有二,一、没有法源,做出来的“公投”将没有拘束力,花几亿元后,成为一个大型民调,民调的问题却又问得少;二、地方当局将无法配合,因为没有法源,要推动,地方议会也会反对。 他表示,他不知道“中央”当局要怎么做,不过,他强调。不管“中央”当局还是地方当局,都要依法行政。(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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