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立法院长”刘松藩被判入狱5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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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7月12日 16:57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7月12日电台湾消息:台湾前“立法院长”、现任亲民党“立委”刘松藩日前被台中地方法院依背信罪判处5年徒刑,并罚款3000万元新台币。刘松藩获知判决后深感意外,将会提出上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刘松藩被控协助广三集团向台中商业银行获得非法贷款15亿元,他则从中获得1.5亿元佣金。但是,案发时刘松藩已经卸任台中商业银行董事长,不再担任任何 至于涉案的1.5亿元支票,刘松藩声称是他因选举需要向同案的曾正仁所借款项。(陈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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