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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美国武器装备采办-鉴定与实验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7月9日 19:14 舰船知识网络版

  1、政府对主承包商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要求

  主承包商应设立一个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该部门建立和维持一个国有资产控制系统。按《联邦采办条例》和合同要求的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实施或协调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任务。

  2、提供的国有资产

  主要包括各种器材、军用资产、特种试验设备、专用工装及设施。

  3、对国有资产的接收

  指将国有资产交给承包商控制。承包商必须保证建立资产管理程序。其步骤如下:

  (1)通知接收部门;

  (2)对国有资产做初步检查;

  (3)对国有资产做质量或技术验收检查;

  (4)对所验收的国有资产进行标识。

  4、国有资产的记录

  承包商须对其控制的国有资产,按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同号、所在地、处理方式、过帐凭证和过帐日期进行详细记录。

  5、国有资产的转移

  转移必须有凭证,并对记录作出相应的变更。

  6、国有资产的储存

  储存应有国有资产标识,应有防毒、防搬动损害、防水、防虫、防尘、防高低温、防潮等保护措施。

〈p>  7、国有资产的盘点

  承包商与政府管理员一起,每半年或一年要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盘点。  8、国有资产报告

  承包商须对每年截止到9月30日的国有资产进行报告,于10月31日前一式两份呈交国有资产管理员。

  9、国有资产的消耗

  超过国有资产耗量单为不合理消耗。由国有资产管理员向合同官报告,由合同官确定不合理的消耗责任。在成本合同的情况下,对不合理的消耗可采取成本拒付措施,而在固定价合同的情况下,由合同官确定是否向承包商索取补偿。

  10、国有资产的使用

  (1)只有合同授权的项目才能使用国有资产;

  (2)国有资产的租赁

  租赁方式如下:对厂房和附属设施按惯例计算合理的租赁费;对工厂设备、机车、辅助金属加工机械和切削机械按一定的费率计算月度租赁费;

  (3)国有资产的擅自使用

   承包商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国有资产,必须交纳擅自使用期间的租金。

  (4)多余国有资产的认定

  承包商须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对采购费为5000美元或5000美元以上的工厂设备应确定其最低使用记录,记录实际使用时间,填写利用率表格。  (5)设施

  设施主要用于某特定的合同,并随合同完成而终止。承包商也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国有资产设施,但须向政府缴纳租金。

  11、国有资产的维护

   承包商须制定国有资产维护计划,并经国有资产管理员审核批准,计划中须对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规定不同的维护要求。

  12、国有资产的处理

  承包商手中的国有资产处理不是从合同完成时开始,而是根据承包商的国有资产控制系统查询,从按合同要求认定国有资产多余时开始。

〈p>  当合同完成或终止时,承包商须对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并填写规定的表格,经审核后再进行处置。

  (1)转移

   国防部各部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首先查询对国有资产的需求,然后寻求有关用户。国有资产只有在合同需求、原始合同或合同变更中已授权的情况下,才能随合同转移。(2)运走和存储承包商处的多余资产应尽快运走,以免承担不必要的存储费用。国有资产可存储在政府仓库内,也可协议暂存在承包商处,但必须按项目、要求、期限确定政府应支付的保管费。(3)销售凡需销售的国有资产,承包商须按政府资产管理员批准的方式、时间和价格销售,销售收入归政府所有,并不许买方赊帐。(4)捐赠国有资产只有在通过可行性审查并确定不再需要后,才可捐赠给经批准的接受单位。(5)销毁或放弃多余的国有资产只有在无法再利用的情况下,才可销毁和放弃。

  资料来源:课题研究报告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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