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前任间谍状告中情局 挑战司法先例凶多吉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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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7月9日 16:53 军事博览报 | ||||
最近美国第九巡回法庭进行裁决,支持两名前任中央情报局间谍约翰和简·多尔夫妇继续他们对中情局的诉讼官司。 原告约翰和简·多尔过去是苏联公民,被中情局雇用为美国刺探苏联的情报,后来他们完成中情局要求的工作后定居美国。他们说,中情局当时保证给他们终生财政资助和其他一些协助,直到他们的收入上升到一定水平,中情局再停止对他们的补贴。然而,后来约翰 但这不是说多尔夫妇的官司不复杂。美国的司法体制强调司法先例。美国内战期间曾经有一例上达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托藤告美国政府”的官司可能对多尔夫妇的官司有不利影响。美国内战期间,有一个为林肯总统刺探南方情报的间谍被最高法院告知不能够告政府,以强迫政府履行政府与间谍之间的秘密协定。这树立了一个司法先例,即法院认为如果其审判可能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曝光法律本身认为是机密的东西,那就不能受理这一官司。这一司法先例被很多法律界人士用来支持法院不受理多尔夫妇的诉讼。 在第九巡回法庭,裁决多尔夫妇可以继续对中情局诉讼的玛莎·伯赞法官认为“托藤一案并不要求法院不受理所有因为间谍关系而引起的诉讼”。虽然根据司法先例,美国政府仍然有特权把持机密材料不外泄,但是伯赞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比如说像间谍合同之类的争议完全不能拿到法庭上来。 伯赞法官的意见受到理查德·托尔曼法官的强烈反对:“自从1875年托藤一案,有关间谍合同的法律就没有改变过。间谍关系的秘密性质和对更大补偿的诉求过去就是不能放到法庭上来的,现在也不能。” 托尔曼法官说,他认为原告猜测中情局局长对什么信息是对国家安全有害的做法应该被法官拒绝,言下之意是多尔的官司应该被法官一股脑地扔出去。托尔曼法官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法律界意见,反对任何人挑战最高法院树立的司法先例。多尔夫妇的命运看来还是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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