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锡堃:只要“立法院”通过法律什么都可“公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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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7月9日 12:26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9日消息台湾的“行政院长”游锡堃昨天下午答复“立委”质询时称,只要“立法院”通过法律规定,更改“国旗”“国号”、与中国统一等问题都可以“公投”。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联党”“立委”钱林慧君(台南市)昨天下午在“立法院”临时会提出十项议题,询问游锡堃是否可以“公投”。有关“立委”席次减半的议题,游说“应该可以”;有关“核四”续建的问题,游说“‘核四’是公共政策,应该可以‘公投’”; 钱林慧君询问制定新“宪法”,更改“国旗”“国号”是否可以“公投”,游说,只要“立法院”通过法律规定就可以;另外,与中国统一的议题,游称:“与任何一个国家合并,只要符合法律或‘宪法国民主权’的原理都可以。” 游锡堃还补充说,除了租税、人事、薪水与预算比较不适合“公投”外,其它议题只要在“立法院”获得同意,应该都可以“公投”。(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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