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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美国武器装备采办-管理体制和机构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7月8日 20:26 舰船知识网络版

(一)历史沿革

美国武器装备采办管理经过多次调整改革,逐步形成既有集中统一,又有分散实施的比较系统完善的管理体制。1958年以前,美国武器装备采办由三军分别管理,各军种设有完备的装备采办管理机构,军种间互不通气,造成重复浪费和各行其是现象严重。为克服分散管理造成的弊端,美国国防部于1958年组建"国防研究与工程署",统一领导全军国防科研工作。1977年国防部改组,在国防部长和常务副部长下设一名负责政策的副部长和一名负责研究与工程的副部长。负责研究与工程的副部长办公
室实现对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采办的集中统一管理。1985年1月,国防部调整国防采办管理体制,增设负责采办与后勤助理国防部长,由他全面领导武器装备采办工作。同时,负责研究与工程的副部长办公室仅管理国防科研,不管采购。同年11月,国防部又调整装备采办管理体制,由国防部常务副部长兼任国防研制执行官和采购执行官,统一领导科研和采购工作。1986年9月,根据总统授权的国防管理特别委员会(即"帕卡德委员会")的建议,国防部再次调整国防采办管理体制,设一名负责采办的副部长兼国防采办执行官,负责整个国防部系统国防科研和武器采办工作。此后,美军武器采办工作一直由采办副部长统一领导。1993年,美国国防部将负责采办的副部长改名为负责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并延续至今。

(二)管理体制

美国建立了以国防部为主、其它有关政府部门为辅的系统庞大的武器装备采办管理体系。国防部是集中统一管理部门,三军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三军均设有主管武器采办政策计划的主管部门和相应的采办实施部门。除了国防部,其它有关政府部门也参与武器装备采办和国防工业管理。其中,能源部是主管核武器工业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核武器系统的研制生产,主管核武器项目的是负责国防计划的助理部长;国家航空航天局是美国民用航天业务的主管部门,并承担一部分军用航空航天计划,运输部是美国使用运输交通业务的主管部门,该部的"船舶管理署"负责船舶工业(包括舰船工业)的管理和协调(见图1美国武器装备采办管理体制13us01.gif)。

·国防部国防部是武器装备采办的集中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采购、试验、鉴定、维修、保障全过程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三军作为武器装备采办全过程的执行部门,负责本军种装备研制、生产、采购、维修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由负责采办与技术副部长管理。此外,国防部长直接领导的副国防部长(审计长),作战试验与鉴定局和行政管理与预算局也从不同角度参与武器装备采办管理。副国防部长(审计长)领导着国防合同审计局、计划分析与鉴定主任的工作(见图2美国国防部长办公厅组织机构(1998)13us02.gif)。

国防部副部长(采办与技术)是美军武器装备采办工作的主管和国防部长与常务副部长的主要采办顾问,其业务包括预研,型号研制、装备采购、试验鉴定、部署、使用和维修保障的全过程。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同时兼任国防采办执行官,在采办事宜上,他是国防部第三号人物,其基本职责是:

·任国防采办执行官,负责监管国防部采办系统的运行;

·制定和颁布指导国防部采办系统运行和监督军品承包商的政策、计划和程序,确保采办工作有计划地进行;

·主持国防采办委员会的工作;

·作为国家军备主管代表国防部出席北约军备会议和其它多国军备会议;

·与国防部副部长(审计长)共同制定有关政策,以确保对承包商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和避免工作重复;

·协调整个国防部的研究发展计划,以避免工作重复和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推动国防部业务部门的技术研制计划,鼓励技术竞争,以增强军事能力;

·制定采办规划、战略、指南和组织评估,包括对可承受能力的评估和对投资领域的分析,对采办阶段决策审查和规划、计划与预算工作提供支持;

·与负责政策的国防部副部长共同与友好国家和盟友签署军品采办协定;

·制定增强美国国防工业能力以满足国防部需要的政策;

·会同负责人员与战备的国防部副部长,制定国防部采办人员管理及培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政策和计划;

·制定并管理联合研究与发展计划。

目前,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办公室领导着一个首席副部长帮办、7个副部长帮办、一个国防部长助理、一个研究与工作署署长,以及两个直属业务局和一个国防科学委员会,这些业务主管及业务机构领导着庞大的采办管理体系,现作一简要介绍:

(1)副部长首席帮办(采办与技术)是采办与技术副部长的主要助手,负责国防采办的政策、法规、计划、成本价格、合同计划等工作,以及战略武器发展和试验鉴定工作。该局领导着战略与战术系统局,试验、系统工程与鉴定局,采办计划综合局,国防采购局和国防空中侦察局等机构。

战略与技术系统局局长是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在战略与战术武器系统研制生产方面的主要顾问,负责所有国防部战略与战术武器系统、战术海军武器系统、军械、电子战计划和纵深攻击系统的研制和采办计划的技术审查、鉴定和监督,并确保采办计划遵守有关条约的规定。该局设航空战处、军备控制实施与遵守处、电子战处、地面战处、导弹战处、军械处和海军战处7个业务处。

采办计划综合局负责国防采办的"综合采办报告系统"(CARS)建设,所得价值的管理,采办系统的管理、技术特点的确定、采办资源的管理和联邦资助的研究发展中心计划的管理等工作。其中采办资源处负责提供规划、计划和预算工作(PPBS)的综合指导,并代表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参加PPBS所有阶段的编制工作;建立国防研究、发展、试验与鉴定(RDT& E)和采购经费的行政管理控制体系,与国防部副部长(审计长)就行政管理经费控制问题进行协调;对负责采办技术副部长参加准备关键的PPBS规划文件的工作进行协调;代表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参加国防部长办公厅的远期规划预测,综合本部门工作,对预测工作提供支持,以确保这些工作与国防采办委员会的计划和今后国防计划中的有关指南相协调;开展投资领域的评估和主要采办方案的研究等。

国防采购局负责为国防部制定、解释和颁布国防采购政策,设6个业务处,即:合同政策与管理处,负责军品合同的签订、合同管理和国防采购政策的制定,并研究和制定有关合同政策和计划的法规;成本价格与财务处,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合同定价、利润、成本和财务政策;对外合同处;国防系统采购战略处,负责对国防采办委员会审议主要国防采办计划的工作从采办战略和采购政策方面提供支持,并研究解决主要武器系统的政策问题,对国防部部局主要武器系统的采办工作提供支持;主要政策计划处,负责提供采购支持和行政保障,制定国防部技术资料权、计算机软件权和政府资产的政策,作为国防部业务工作改进倡议的一部分,与军种部和国防部业务局共同制定标准的采购数据定义和国防数据模型中的采购部分,在国防采购局内是商业产品采购政策和标准采购系统的主管部门;国防采办法规处,负责国防采办法规的综合管理,以确保采办法规符合国防部的利益,并处理、跟踪和保持国防采购局局长批准的采办法规修改内容,自1947年《武装部队采购法》实施以来,它一直汇集和储备了所有官方文件和国防部合同法规,并对此进行研究分析。

(2)国防研究与工程署署长是国防部预研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国防部和三军所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先期技术发展,对保持美军技术优势作出了重大贡献。领导着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科研机构管理办公室、技术转让办公室、国防减少威胁和遵守条约局、国防技术信息中心等机构,详见国防预研管理部分。

(3)副部长帮办(航天)是国防部航天系统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航天系统与总体设计局、航天政策局、航天采办与管理局和航天综合集成局4个业务机构。

(4)副部长帮办(环境安全)是国防部环境保护、安全与健康保障的管理机构,设环境质量局、环境清洁局、安全与职业健康局、项目综合集成局,爆炸物安全委员会等机构。

(5)副部长帮办(采办改革)是国防部后勤的政策、计划和协调机构,设材料与分配管理局、维修政策、计划和资源局、运输政策局、综合后勤一体化局,全寿命信息综合集成局、信息管理执行局等部门。

(6)副部长帮办(先期技术)是国防部先期技术研究开发部门,设弹道导弹发展局、先期技术发展局、概念发展局、特殊项目局、巡航导弹防御局等机构。

(7)副部长帮办(后勤)是国防后勤政策、计划和协调机构,设材料与分析管理局、维修政策、计划和资源局,运输政策局,综合后勤一体化局,全寿命信息综合集成局、信息管理执行局等部门。

(8)副部长帮办(工业事务和设施)是处理国防工业有关事务及能力和结构调整改革的机构,设采办实施局,住房再利用局,财务与经济分析局,工业能力与评估局,住房、能源与工程局,设施局,基地关闭与再投资局等机构。

(9)副部长帮办(国际和商业计划)是有关对外合作与交流,出口贷款担保,两用技术的管理机构,设弱小企业利用局,两用技术局、装备合作局和出口贷款提供局。

(10)国防部长助理(核生化防御计划)是有关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的研制及防御部门、现场监察局,核防御局,防扩散局,国防特种武器局等机构。

(11)国防后勤局是有关国防后勤业务的组织实施部门,原来是主管后勤的助理国防部长下属的一个独立业务机构,现归属采办与技术副部长领导。该局主要负责为国防部和三军及其它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后勤保障,详见武器装备维修保障部分。

(12)国防科学委员会是国防部有关国防科学事务的独立的研究、论证和咨询机构,现接受采办与技术副部长领导,负责就国防科研、武器装备发展、军品采办及其它重大防务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向国防部长、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国防研究与工程署署长等提供看法和建议,供他们决策参考。该委员会通过组建专门调查组和举办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分析研究国防科研的方针政策科技发展趋势,以指导美军的科技工作。调查工作一般由国防部长办公厅助理国防部长一级或更高级别的官员来主持。在调研中,各军种、参谋长联席会议、国防部长办公厅及国防部的其它机构都给予全力支持。委员会课题调研工作进行中,也同有关部门如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与发展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研究与分析工作的顺利进行。国防科学委员会每年要召开四次例会,分别是春、秋、冬季的季度会议和为期两周的夏季研讨会。

国防科学委员会工作人员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正式成员,目前共有39人,在职时间为1- 4年;第二类临时特聘人员,主要为国防科学委员会特定专题组的研究工作提供支撑,多为某个领域的专家,专题工作组的任务结束后聘期即告终止。委员会主席由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提名并由国防部长任命,副主席及其它正式成员由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根据委员会主席的提议来确定,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为两年,期满后可以续任。

(13)弹道导弹防御局是有关弹道导弹研制生产采购及防御部门。其前身为管理"星球大战计划"的"战略防御计划局"成立于1984年,1993年改现名。该局的研究工作重点是改进现有防御系统,开发能大大提高弹道导弹防御能力的新技术。由于其地位特殊,该局局长有时可直接向国防部长甚至总统报告工作。

国防部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办公室管理机构见图3美国国防部长办公厅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办公室组织机构(1998.10)13us03.gif。

2、陆军

(1)陆军助理部长(研究、发展与采办)是陆军武器装备采办政策、计划的统一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国防部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办公室有关武器装备发展的政策和计划,制定陆军研究、发展和采办政策,编制装备采办的规划计划和年度预算,协调陆军武器装备采办计划,并统一管理有关经费(见图4美国陆军部负责研究、发展与采办的助理部长办公室组织机构(1998.12)13us04.gif)。

(2)陆军科学委员会是陆军高级科学顾问机构,由工业界、学术界和科技界杰出人物组成,负责对陆军重要武器装备发展计划进行技术审查和提供管理支援,帮助陆军及时掌握工业界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向陆军部长、副部长、陆军参谋长、陆军助理部长(研究、发展与采办)、陆军参谋和主要陆军科学技术主管就陆军科技事务提出咨询和建议。委员会于1977年正式成立,承担前陆军科学顾问小组和陆军其它几个科学顾问小组委员会承担的任务。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通常由主管研究、发展与采办的助理部长在征得部长同意后,从委员中任命,任期一般为一年。委员会由主管陆军武器装备研制、采购的科学家、工程师和专家组成,成员由政府和私人部门提名,每届任期两年,可连任3届。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0名。陆军科学委员会设武器系统,指挥、控制、通信与情报,人才与人才资源,后勤与保障系统,研究与新措施等5个小组。委员会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召开一次成员大会,讨论有关问题。委员会接受陆军高级领导人委托的科研课题,组织课题研究,每年完成5-10篇研究报告。委员会设执行秘书一人(军职人员,兼职委员)充当主管研究、发展与采办的陆军助理部长与陆军科学委员会之间的联络员。

(3)陆军装备司令部(AMC)是陆军武器装备采办的统一管理部门,于1962年8月合并和扩建分散在陆军有关技术勤务部门的科研机构的基础上成立,负责陆军武器装备的全寿命管理(包括研制、改进、生产、采购、储存、维护直至退役和销毁)。1998年,该部拥有从业人员65000人,在全国42个州和十几个国家设有285个直属机构。该部现领导着10个业务司令部,即:坦克、车辆与军械司令部,安全援助司令部,化学与生物防御司令部和模拟、训练与设备司令部。同时,司令部还领导着陆军研究实验室。

(4)坦克、车辆与军械司令部直属陆军装备司令部领导,成立于1976年7月,负责陆军坦克、履带式和轮式作战车辆的研究、发展、采购、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工作,并从事其它军种和国外的部分车辆研制工作。该司令部设以下采办中心:设在密执安州底特律兵工厂的沃伦采办中心,负责武器系统及服务的合同管理和工业基础管理,并采购陆军轮式和履带式车辆,包括卡车、拖车、M1"艾布拉姆斯"坦克、"步雷德利"战车、海军陆战队轻型战车等;设在新泽西州皮卡提尼的ARDEC中心,负责采购陆军各种零部件及服务,包括与武器系统、弹药、环境清洁和电子商务有关的主要和非主要系统发展工作;设在伊利诺伊斯州罗克爱兰德兵工厂的ACALA采办中心,负责采购军械系统和化学防御设备,主要产品包括轻武器、火炮、火控系统、飞机武器系统、化学防御设备、后勤和战场保障服务设备、所有武器的零部件维修等。该司令部每年约采购40-50亿美元的武器装备及服务。此外,该司令部还领导着系统采办帮办(DSA)办公室、联合信息中心(CIC),综合材料管理中心(IMMC),坦克、车辆研究发展与工程中心等业务机构。

(5)安全援助司令部该司令部是美国陆军军品外销(FMS)和军事援助的统一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客户提供安全援助,包括武器出口、联合生产、技术服务、出口许可证管理,向陆军安全援助提供技术指导,支持美国政府的紧急援助工作和人道主义援助活动。司令部原为陆军技术保障机构,从1975年起被划归陆军装备司令部直接领导。

(6)工业管理司令部该司令部成立于1995年10月1日,直属陆军装备司令部领导,负责陆军的工业基础设施,包括各种兵工厂、弹药厂和维修储备部门,为武器装备的规划计划和采购提供工业基础设施和技术保障,指挥和控制兵工厂弹药厂和维修场站,负责常规弹药业务的统一组织实施,并通过采办战略监督陆军工业设施的运行管理。该司令部总部设以下业务中心:采办中心、指挥中心、工业基础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信息管理中心、联合军品运输准备部署与维持中尽、资源管理中心、安全援助管理中心和常规弹药单项主任中心。司令部领导着3个兵工厂,即:派思·布拉夫兵工厂、罗克岛兵工厂和沃特伏利特兵工厂。司令部还设有安尼斯顿、布卢格拉斯、科帕斯·克里斯提、霍桑、勒特肯尼、红河、塞拉和土伊勒维修保养场站,并设22个弹药厂和一个战争储备支援司令部。

(7)通信与电子司令部直属陆军装备司令部领导,负责陆军通信、为数据处理、信号与电子战、夜视、光电子技术的研究、发展、采购和维修保障工作,提供陆军部队在各种气候、地形、环境下所需的先进通信与电子设备。目前,该司令部设安全风险管理部、资源管理部、公共事务部、弱小企业利用管理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并设信息系统工程司令部、软件工程中心、后勤储备中心,托比哈纳陆军维修站、研究与发展中心、采办中心、系统管理中心等业务机构。

(8)士兵系统司令部直属陆军装备司令部领导,负责陆军及其它军种士兵系统及被服的采办。目前,该司令部领导着陆军纳提克研究发展与工程中心,陆军环境医学研究所,海军服装与纺织品研究设施等机构。

(9)试验与鉴定司令部该司令部成立于1962年,总部设在阿伯丁试验场,是陆军研制试验与鉴定工作的统一管理实施机构,主要任务是组织武器装备的技术性试验和鉴定,验证工程设计和研制程序的完成情况,确保技术风险降至最低点和试验项目满足作战要求。具体工作包括:制定试验及有关试验技术的全面规划,制定试验的评价方法,组织技术性能试验及汇报试验成果,组织系统安全性鉴定,建立陆军武器系统试验和鉴定数据库。

(10)航空与导弹司令部直属陆军装备司令部领导,是陆军航空武器及导弹的研制生产采购部门。

(11)化学与生物防御司令部直属陆军装备司令部领导,是陆军化学武器装备及生物防御武器的研制采购部门。

(12)模拟、训练与设备司令部直属陆军装备司令部领导,是陆军模拟、训练设备的研制采购部门。目前,司令部设以下业务部门:联合武器战术训练项目办公室、仪表定位与威胁模拟器项目办公室、训练设备项目办公室、作战模拟项目办公室、采办部、研究与工程部、后勤部、资源管理部、指挥分析与计划部等。

3.海军

海军武器装备采办由海军部长统一管理,武器采办管理机构分为决策和组织实施两个管理层次,其中海军部一级主管机构主要有海军研究、发展与采办助理部长办公室,负责政策、计划和协调,海军作战部长领导的采办司令部则负责海军采办计划的具体实施(见图5美国海军武器装备采办管理体制(1998。12)13us05.gif),主管机构有:

(1)海军助理部长(研究、发展与采办)办公室

是海军武器装备采办政策、计划的统一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国防部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办公室有关武器装备发展的政策和计划,制定海军研究、发展和采办的方针政策,编制装备采办规划计划和年度预算,协调海军武器装备采办计划,并统一管理有关经费,同时还管理海洋和海洋工程方面的工作。

(2)海军科学委员会

该委员会成立于1946年,正式名称是海军研究咨询委员会,其任务是向海军部长、副部长助理部长(研究、发展与采办)、海军研究局局长等海军高级官员提供海军科技事务的咨询监督与海军有关的研究、发展、试验与鉴定工作的进度,了解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建议。委员会编制中有来自科技界的专家15人,他们由海军部长征得国防部长同意后委任。委员会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组织调研和课题研究。委员会下设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委员会工作总方针,具体科技咨询任务由课题组完成。

(3)海军作战部

是海军武器装备研制、采购、供应、维护的统一组织实施机构,负责贯彻海军发展与采办助理部长有关海军武器装备采办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海军武器采办计划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采办和维修保障。该部领导着5个采办司令部,负责具体实施。

(4)海军海洋系统司令部

该司令部是海军作战部领导的海军舰船及舰载武器采办的统一组织机构,设在弗吉尼亚州的阿林顿,于1974年在合并海军舰艇司令部和军械系统司令部的基础上成立。该司令部是5个采办司令部中规模最大的一个,负责各种舰船和大部分舰载设备的研制、生产、采购、维修、改造和维修保障工作,舰载设备包括推进器、动力装置、声纳、搜索雷达和辅助设备等。管理各种武器,如鱼雷、水雷、舰载武器系统和一次使用的武器,也是舰船防护器材、核动力装置的安全设备、燃料、传动装置、爆炸物安全和爆炸物处理的主要技术管理机构。此外,还管理舰船的触礁、搁浅和沉没的救援。司令部管理着135项采办计划,由司令部直属的7个项目执行官和总部直属部门承担。司令部下设4个海军造船厂,负责维修和改装舰艇,尤其是核动力舰艇。共1998财年经费预算为165亿美元,约占海军总预算的20%。司令部并管理着1300多项军品外销项目,总计158亿美元,涉及74个国家(见图6美国海军海洋系统司令部及项目执行官组织体系13us06.gif)。

(5)海军航空系统司令部

该司令部负责海军所有航空武器系统及其有关军械、装备、器材的研制、采购和供应工作,包括海军和海军陆战队的飞机,空中发射的武器,机载电子设备,空中投掷的水下声探测系统,机载水雷对抗设备(爆炸物除外),无人驾驶和拖拽式靶机系统,摄影设备,气象设备,飞机/导弹靶场和鉴定装置,训练与地面支援设备,射弹器,阻拦装置等。

(6)海军供应系统司令部

该司令部主要负责向海军提供各种保障,管理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使用的器材装备,如设备的管理、器材的处理、包装、运输、储存、分配和清理等。协助领导部门开展以下工作:器材的供应、配给方法和清理事务,海军库存基金管理,海军印刷出版工作,海军转卖计划,海军军事采购系统,海军给养计划和其它供应、预算和估算等。

(7)海军设施工程司令部

该司令部是负责海军设施工程系统发展和维修工作的综合性机构,为海军、海军陆战队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所需的海岸设施,工程器材和设备,如公共工程,浮吊,两栖浮桥设备、舰队系泊用具、浮坞、固定式的水下海洋建筑、铺助设备、可移动的地面设备(包括建筑设备、输送装置、防火设备、公共维修设备和起重设备)、海岸防化学生物及防放射性战剂用地的器材与装备(探测和测定放射性的仪器除外)、先进的基地与战术支援器材与设备、建造与维修固定式水下海洋建筑所要求的工具、设备与技术。

该司令部还提供以下技术支援:如在完成军事设施计划与民用海岸工程计划、设施的主体计划;装备与设施的系统、型号与种类的分析,在海军军事建筑项目的制定与准备方面;在协助海军作战部长向上级领导和国会递交说明建造计划项目方面,并负责海军公共工程设施的设计和建造工作.

(8)航天与海军战系统司令部

该司令部负责管理海军的战略核潜艇和电子战计划,发展海军航天系统,从事系统工程,将海军的航天系统、飞机、军舰组成一体化力量,并负责海军与其他军种和盟国的协调工作(见图7美国海军作战部航天与海军战系统司令部组织机构13us07.gif)。

4.空军

(1)空军助理部长(采办)办公室

空军部设负责采办的空军助理部长办公室,是空军武器装备采办的政策、计划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国防部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办公室有关武器装备发展的政策和计划,制定空军研究、发展和采办的方针政策,管理有关经费,并协调空军武器装备采办计划。该助理部长领导的业务主管分三类,第一类为任务领域主管,包括全球到达主任、全球力量主任、信息控制主任和航天与核威慑主任;第二类是计划执行官,包括空运与教练计划执行官、战斗机与轰炸机计划执行官、武器计划执行官、预警侦察与控制计划执行官、战斗管理执行官、联合后勤系统计划执行官和航天计划执行官;第三类是职能主管,包括特殊计划主任、合同主任、管理政策与综合计划主任和科学技术与工程主任。空军采办助理部长办公室组织机构(见图8美国空军负责采办的助理部长办公室组织机构(1998.12)13us08.gif)。

(2)空军科学委员会

正式名称是空军科学顾问委员会,成立于1944年,作为空军部长、副部长、空军参谋长和空军采办助理部长的科技问题的咨询机构,基本任务是研究空军武器装备发展中出现的科技问题,研究、发展、采办事宜向空军部长、采办助理部长等有关领导提供咨询,并提出建议。

(3)空军装备司令部(AFMC)

空军装备司令部是空军武器装备研究、发展、采购、装备、维护全寿命管理的统一组织实施机构,现有从业人员8.9万,其中约一半为文职人员。

该司令部机关负责武器装备采办的政策、计划、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机关设以下管理处:试验与作战处、人事处、工程与技术管理处、财务管理处、国际事务处、监察长、公共事务处、后勤处、通信办公室、军法官办公室、合同处、科学技术处、规划计划处、需求处和新闻处。目前,该部领导着以下科研、试验、维修、保障机构:阿诺德工程发展中心,阿姆斯特朗实验室与人力系统中心,空军飞行试验中心,空军研制试验中心罗姆实验室,电子系统中心,奥登空军后勤中心,圣安东尼奥空军后勤中心,菲利普实验室,航天与导弹系统中心,萨克拉门托空军后勤中心,航空航天制导与度量中心,沃纳-罗宾斯空军后勤中心,俄克拉何马城空军后勤中心,航空系统中心与赖特实验室等。

(三)与国防工业部门的关系

美国政府武器装备采办和国防工业管理的职责与分工比较明确,国防部作为军品的唯一买主,主要负责武器装备采办工作。国防部高度重视国防工业的发展,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国防部副部长办公室设有工业事务和设施副部长帮办和国际与商业计划副部长帮办职位,专门负责管理国防工业基础建设、军工企业调整改革、两用技术发展,以及武器装备的国际合作与出口货款担保业务(见图9美国国防部负责采办与技术副部长办公室负责工业与国际事务的机构13us09.gif)。在国防工业管理方面除国防部外,国家航空航天局、能源部、商务部、财政部、运输部等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也从不同角度行使国防工业管理职能。国防部与其它有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协作关系,经常就有关武器装备采办和国防工业发展事宜保持协调。例如,国防部要就核武器和航天器有关事宜分别同能源部和国家航空航天局进行会商、协调。这种协调一般通过成立双边协调委员会的方式完成。例如,国防部与国家航空航天局之间设有一个航空航天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协调双方的军事航空航天活动。国防部与能源部之间设有核武器委员会(原称军事联络委员会),负责双方的协调工作。

其他政府部门之间就有关问题也保持密切协调。例如,在航天业务方面,能源部负责承担电火箭和核聚变的研究工作,为协调能源部与国家航空航天局之间的业务,双方共同协调委员会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四)同作战需求部门的关系

装备采办部门与作为作战需求部门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和三军参谋部门就武器装备采办事宜保持联系与沟通,经常就此磋商和讨论,以明确具体的装备作战需求。这种联系一般通过设立联合需求委员会的形式沟通,如前面介绍的"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军事需求主要由作战需求部门负责提出,军事需求具体转化为装备研制生产计划的工作则主要由装备采办部门订,但都是通过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和国防采办委员会以及三军的有关委员会以联合决策方法作出的。

规划计划和预算:

(一)武器装备采办决策管理

美国武器装备采办由政府统一决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有关决策机构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国家和政府决策机制,国会负责制定采办法令,审批重大武器采办项目并监督武器采办的实施。国会参与武器装备采办的常设机构包括:参议院的军事委员会、拨款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众议院的军事委员会、拨款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它们通过有关的小组委员会和专门小组,以召开听证会形式,审议国家安全战略和武器装备采办计划。国会总审计局协助有关委员会分析论证总统提交的国防预算。国会有权核准、否决或修改国防采办计划及其预算提案,总统负责制定国家安全目标,下达防务决策指示和提交国防预算。总统主持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总统制定国家安全政策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有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宜,包括防务目标、军事战略和重大武器装备采办计划,并提出决策性建议。总统办公厅的行政管理与预算局负责综合审查和平衡包括国防预算在内的所有政府部门预算,经总统批准后提交国会审批。总统科学技术顾问主管的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协助总统制定国家科技政策,并协调军用与民用科研项目,审理军事技术转让事宜。

二是国防部决策机制。国防部负责根据国会核准的预算和总统下达的指示来编制防务政策指南,领导全军科研装备采购工作。国防部采办决策机构有:1.国防采办委员会(DAB),该委员会是武器装备采办的决策、计划协调和审查机构,国防部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主持,参联会议副主席任副主任、成员包括负责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帮办、国防研究与工程署署长、三军采办执行官、国防部审计长、负责计划分析与鉴定的助理国防部长、作战试验与鉴定局局长、以及国防采办委员会下属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设三个常设专业委员会。即:战略与空间系统委员会、常规系统委员会和C3I系统委员会。有时还设第四个专业委员会即重要自动信息系统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协助国防采办委员会的工作。在国防采办委员会召开正式审定会议之前,有关专业委员会要进行预先审议,并向国防采办委员会报告审议结果,提出项目是否继续进行的建议。此外,专业委员会在两个阶段审定之间,还经常对项目进行检查,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2.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武器装备采办有关装备需求问题的联合审查机构,由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主持,负责确立武器装备需求及其优先顺序,提出三军共同研制生产的备选武器项目,为国防采办委员会的阶段审查提供依据。3.国防规划与资源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武器装备采办有关规划、计划、预算和资源分配等问题的联合审查机构,主席由国防部常务副部长兼任,成员包括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负责采办的国防部副部长、三军部长、负责政策的国防部副部长、负责计划分析与鉴定的助理国防部长和国防部审计长,负责就规划计划预算有关事宜向国防部长提出建议。委员会拟订的《国防计划指导方针》是阐述国防战略和确定军事需求优先项目的纳领性文件,旨在确保更有效、更集中地进行规划计划工作、加强军事战略、具体计划项目和预算编制之间的联系。

某些重大武器采办项目,如果这三个委员会还难以决断,就要提交国防部长亲自主持的国防最高决策机构"执行委员会"审议裁决,如果仍难决断,就要提交总统或国会裁决。

三是军种决策机制,在军种部一级也设有相应的武器采办决策审查委员会,充当军种首脑在武器装备采办方面的助手。它们在国防部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负责制定和实施各自的武器采办计划,审查本军种的所有武器采办计划,重要计划经军种审查委员会审定并经军种部长批准后,送国防部采办委员会审批。这些委员会是:陆军部长助理(研究、发展与采办)主持的"陆军武器系统采办审查委员会"、空军部长助理(采办)主持的"空军武器系统采办审查委员会"、海军部长助理(研究、发展与采办)主持的"计划决策会议(海军)"和海军部长助理(研究、发展与采办)主持的"计划决策会议(海军陆战队)"。

(二)武器装备计划管理

美军早在60年代就实行规划计划预算管理办法(英文为Planning、Programing and Budgeting System-PPBS)、它把规划、计划和预算3个阶段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军事战略、武装力量结构、武器装备和资源分配,以科学合理地分配防务资源。

1.规划计划预算的特点

美国国防部规划计划预算制度的基本特点是:

(1)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法,统筹规划国防和武器装备建设,通过规划计划和预算工程,把国防和武器装备建设有机地联系起来,以国家安全目标为依据提出军事任务,按军事任务确定部队需求,按部队需求制定武器装备规划计划和编制预算。

(2)按军事职能而不是军种切块来编制计划和预算,军事计划项目的预算不按部门块,而是按军事任务和功能分为11大类。完成同一类任务的不同项目,无论来自哪个军种均纳入同一类计划,以综合平衡各军种的同一类计划。例如,"战略任务"计划类中,既包括海军弹道导弹核潜艇,也包括空军的战略轰炸机和陆基洲际弹道导弹。这为比较和分析提供了方便,减少了重复浪费。

(3)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加强武器系统全寿命费用管理,一方面对武器系统采办实行分阶段决策审批,另一方面又把各阶段决策结果纳入PPBS系统,进行统一权衡。

(4)每两年进行一次滚动推进,把长期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预算有机结合起来,适应武器装备需求变化的需要。

2.规划计划预算的组织管理

国防部常务副部长负责统一管理PPBS工作,他主持的国防规划与资源委员会是武器采办规划、计划、预算和资源分配等问题的联合审查机构,成员包括参联会主席、负责采办技术的国防部副部长、三军部长、负责政策的国防部副部长、负责计划分析与鉴定的助理国防部长和国防部审计长,负责审查军种和国防部的《计划目标备忘录》和《预算估计提案》及计划执行情况,就有关事宜向国防部长提出建议。委员会拟订《国防计划指导方针》阐述国防战略和确定军事需求优先项目的纲领性文件,旨在确保更有效、更集中地进行规划计划工作、加强军事战略、具体计划项目和预算编制之间的联系。

  3.规划计划预算的运行程序

规划阶段 由负责政策的国防部副部长组织、负责确定5-20年国家面临的威胁,评估对付威胁的能力,明确军事需求,并提出军事需求目标。具体步骤是:参联会根据作战指挥部门和各司令部提供的材料编制《联合情报判断》和《联合情报规划书》,提出作战指挥部门的军事战略和军事需求目标;国防部长办公厅在此基础上制定《国防指南》,阐述国防战略和军事需求优先项目,从威胁评估、政策和战略、军事力量规划、资源规划和财政等方面提出各军兵种和国防部业务局在制定《五年国防计划》时应遵循的原则和做法,用以指示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计划。

计划阶段 由负责计划分析与鉴定的助理国防部长组织,负责将长期规划和预算编制联合起来、统筹考虑。各军兵种、国防部业务局和特种作战司令部根据《国防指南》的总体要求,调整原计划项目,根据财政限制拟定下一个五年的《五年国防计划》(国防部称为《计划目标备忘录》)经各自主管领导审定后,汇总到国防部长办公厅进行综合平衡并找出重要问题,然后国防部常务副部长主持的国防资源委员会讨论审定,最后由国防部长决策,完成《计划决策备忘录》,最终以《五年国防计划》的形式颁布。

预算阶段 由国防部审计长组织,其最终目的是以五年预算为基础,确定具体项目年度预算。各军种和国防部业务局根据国防部长办公厅对《计划目标备忘录》的审议、制定各自的《预算估计提案》,并提交国防部长办公厅。预算提案经审议形成国防部预算,提交行政管理与预算局审议,纳入总统向国会提交的预算提案,至此,PPBS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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