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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军事观察:日本大举出兵海外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7月8日 12:35 中国国防报

  王大军、张焕利

  日本继建立“有事法制”之后,又在谋求向海外派兵的永久化。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防卫厅7月5日决定,日本将在今年下半年修改《防卫计划大纲》时,把“日本自卫队要为维持世界秩序作贡献”的内容写入其中,也就是在国防任务的基础上,在《大纲》中加入日本“谋求全球规模的协调”的内容。这种“协调”包括在亚太地区“维持秩序”。

  出兵伊拉克规模空前

  7月4日,日本国会众议院表决通过了关于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支援伊拉克重建的特别措施法案,允许日本派兵参与伊拉克的局势稳定与和平重建工作,人数超过1000,从而为日本向外派兵进一步大开绿灯。这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日本向外派出的最多的兵力。

  据透露,这一议案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实施。同时日本政府派出的兵力人数也会达到1000人。在具体武器装备方面还包括水上补给、药品医疗,并且在后勤和运输方面向美军提供支援。对于国会方面通过的这一议案,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以及他的内阁成员们重申,日本此次派出的自卫队将只局限在“非战斗区域”,以遵守日本不卷入除自卫之外的国际冲突的承诺。

  但是批评人士称,日本此次向伊拉克派出的兵力恰恰是到一个冲突仍没有停止和结束的地区。这样的地区显然不能说成是一个“非战斗地区”。这与日本于1947年通过的和平宪法完全背道而驰。

  “蜕变”的重要一步

  此间观察家认为,二战结束后,日本防卫力量就像昆虫“蜕变”一样,逐渐朝能够“自由飞舞并具攻击性”的方向发展。上述举动将是“蜕变”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由于二战的历史原因,日本现行宪法规定,日本不能拥有军队以及国家交战权和集体自卫权,这就更谈不上向海外派兵。1991年,日本借海湾战争之机制定了《协助联合国维护和平行动法》,突破宪法禁区,首次实现了向海外派兵。

  但是,《行动法》规定自卫队到海外仅限于执行监视停战等任务,且派兵必须事先征得对方国家的同意。今年,日本政府在准备派遣自卫队出国支援多国部队在阿富汗的反恐行动以及支援伊拉克重建时,不得不另外制定相应的限时法律。日本防卫厅认为,这些法律不是限制了时间就是限制了范围,捆住了自卫队的手脚,日本需要谋求有关向海外派兵永久化的法制。

  《日本经济新闻》透露说,在修改《防卫计划大纲》时,防卫厅还将提出下面3个方面的内容:由于朝鲜半岛等地的形势具有不稳定性,自卫队的部署要以九州和冲绳等日本南方地区为重点;为实现陆海空自卫队指挥的一元化,须增设统一的指挥体制;为有效阻止外国军队在日本沿海地区登陆,须更新自卫队的装备。

  《防卫计划大纲》是日本每隔5年制定一次的《中期防卫力量充实计划》的指针。《大纲》于1976年制定,1995年首次进行了全面修改,今年下半年将进行的是第二次全面修改。这标志着日本的防卫方针又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此间观察家指出,日本防卫力量起初是“非军队”的“国土警备队”,此后变成“专事防卫”的“自卫队”,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它又在向可开到海外执行军事任务的“军队”蜕变。这样的变化不能不增加周边国家的疑虑。

  多数国民反对出兵

  据日本共同社和雅虎日本网站7月5日公布的联合舆论调查结果显示,日本大多数国民反对政府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同时也反对国会正在审议的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

  共同社和雅虎日本网站就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中规定的日本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举行了网上投票,结果有68%的人反对日本政府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

  雅虎日本网站7月4日下午还单独进行了另一次舆论调查。在这次调查中,超过2/3的人反对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11%的回答者认为,美军在伊拉克的战争尚未完全结束,自卫队到伊拉克是直接支援美军的战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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