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军事新闻 > 正文

北京市适龄公民要办兵役证 出境或招工时要检验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6月30日 10:00 解放军报

  据解放军报报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该条例明确了义务兵服役期间和退伍后享受的相关优待政策,并对适龄公民办理兵役证提出具体要求,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于当年9月30日前,按照区、县兵役机关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到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并发放《北京市
公民兵役证》,北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招录国家公务员、办理出境或者招生、招工时,要检验适龄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证》。

  该条例还对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违反相关兵役法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张国兴、高成运)


评论】【军事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首页 | 将军寄语 | 中 国军事 | 军事图片 | 武器纵横 | 周边军情 | 战略视角 | 各国军力

本网站由舰船知识主办
版权归舰船知识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