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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姜士民──“抹去你心中的愁云”(附图)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6月8日 08:33 解放军报

图为姜士民为部队官兵讲法律课的情景。

  “抹去你心中的愁云”──记成都军区空军后勤部法律顾问处主任姜士民(配图)

  ●卢曦、邓贵林、本报特约记者卢锋

  1998年,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多年并已考取国家律师资格的姜士民,实现了他盼望已久的夙愿,被调到成都军区空军后勤部法律顾问处担任了一名专职律师。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了
用来自勉的这样一句话:“抹去你心中的愁云,还给你一片蔚蓝的天空。”

  几年来,姜士民始终践行着自己的“诺言”,用执著和热忱为部队和官兵排忧解难,赢得了人们的信赖和称赞,并多次受到上级的褒奖。他先后被评为全军优秀法律工作者,成都军区空军后勤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连续2次荣立三等功。

  “合格的律师应当是公正的化身”

  2000年初,某部战士小匡接到家中来信说,因林地纠纷,母亲被人打伤,要他回家帮忙讨“说法”。原来,1981年,村里将一片荒山中的2亩多地划给他家做自留山,并给他家颁发了林权证。20多年来,虽然村组建制曾有过几次变化,但他家一直管理着这片山地,近l0年来,他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将这片昔日的荒山开发成果园,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然而,由于个别村民乱告状,乡政府以当年林权证有误为由,决定收回匡家对该林地的使用权。匡家要想保住林地,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行政诉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告官”。

  有关部队找到姜士民,姜士民接下了这个案子。在此后为期一年的一审、二审中,他先后6次往返于距成都200多公里的小匡家,特别是在一审败诉提起上诉前,他两次来到小匡家所在的山村,跋山涉水,走家串户,向有关村民调查了解历史情况,到乡、县政府有关部门查找10多年前的原始文件,给两级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各种书面证据材料l0多份。经过了几多曲折,终于最终赢得了这一诉讼,当地乡政府撤销了收回小匡家林地使用权的决定。

  一位地方律师得知姜士民为了2亩地使用权的标的,竟然花费如此大的功夫,不解地问姜士民:“为这样的小案件值得吗?”姜士民摇摇头笑着回答:“我是一名军队律师,只要是关系部队利益和官兵权益,再小的案子都值得!”

  作为一名律师,姜士民不但竭尽全力地维护部队官兵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始终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常说:“法律的灵魂是公正,一个合格的律师应当是公正的化身。”

  某部两年前在搞基础设施建设时,承包部队工程的地方一施工单位因疏忽将废料堆放在部队管理的一变压器旁。该部工作人员蒋某的小孩在这堆废料上玩耍时,不幸被电击伤,造成伤残。这一纠纷经长期协商无果后,蒋某一纸诉状将自己所在的某部告上法庭,要求部队赔偿其各种费用70余万元。此事让该部的一些领导非常难以接受,认为蒋某受部队培养多年,竟然将自己所在部队告上法庭;同时认为小孩受伤后,部队给予多方关照,蒋某向部队索赔是“漫天要价”,因而在感情上接受不了,对法院受理此案也有抵触情绪。

  姜士民接受该部的代理委托后,耐心地向部队讲解有关法律知识,讲清蒋某依法提起诉讼是他的合法权利,至于他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这需要通过依法参加诉讼来解决;同时引导部队领导认识到,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是法律赋予他们的职责,不能对法院的审理有抵触情绪,应放弃不合法制要求的旧观念,积极主动地应对诉讼,力争通过诉讼依法维权。

  通过深入研究案情,姜士民发现,原告方和被告方一直都忽略了承包部队工程的地方施工单位在本案中的过错。正是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违规作业的过错行为,从一定条件上导致了这一事故的发生。于是,在案件审理中,姜士民依法建议法庭追加承担部队工程的地方施工单位参加本案诉讼。后经法院审理,确认地方施工单位在本案中具有过错,应负相应责任,承担了20多万元赔偿费中的近一半。此案审结后,解决了困扰该部几年的难题,部队领导也从中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近5年来,姜士民和法律顾问处的同事一道代理诉讼案件48件,参与处理非诉讼案件227件,帮助部队挽回或避免直接经济损失达750余万元。同时,在这些诉讼中还为部队至少节省了数十万元的律师代理费。

  “宁肯自己苦些,也不能让战友失望”

  有这样一件事让姜士民一直无法忘记:—名新战士为了向亲朋好友炫耀一下军人的威武,利用保管枪支的便利条件私藏了一支手枪。当部队发现枪支被盗而报案、保卫部门前来侦破案件时,这名新战士天真地喊道:“枪没丢,枪没丢,枪在我这呢!”那张充满稚气的脸上,分明也流露出对法律的无知。

  姜士民由此感到了作为军队律师肩上的责任。他在代理诉讼或处理非诉讼事务,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具体涉法难题的同时,结合办案或者下部队开展普法宣传,帮助指导部队开展法制教育,努力为基层建设服务。

  在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之前,姜士民曾在某飞行学院担任过政治理论教员,有较丰富的政治理论授课经验。他利用自己的这一优势,每次下部队之前都精心备课、精选案例,同时在讲课内容中把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力求通过讲课打牢官兵的法制观念基础和思想道德基础。由于他讲课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针对性强,官兵愿意听也爱听。几年来,姜士民上高山、走边防、下连队,行程几万公里,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的足迹遍布整个大西南。他先后给官兵讲授国防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继承法等专题法制课l20多场次,听课官兵达上万人次,还为部队编写了各种法制教育学习资料20余种计3万余册。

  在与基层官兵的接触中,姜士民发现,一些官兵及其亲属由于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法难题,致使其合法权益易遭侵害,这成为影响一些战士安心服役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他的建议下,法律顾问处向部队官兵及其家庭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以便官兵及其亲属遇到涉法问题时能尽快得到法律帮助。几年来,他们通过这种形式为官兵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5000多人次。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咨询的服务作用,从2000年10月起,姜士民所在的法律顾问处与成都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共同承担了解放军报《军人与法》专版“军队律师寻呼”专栏的法律咨询解答任务,他是主要的“服务律师”。自该栏目开办起,他每天都要收到来自全军部队的大量咨询信件,最多时一天达数十封。面对满含期待的每封来信,他除了在报纸上公开答复读者外,对其他来信也一一亲笔回复。有的官兵还慕名前来向他当面咨询,他也热情、耐心地接待。他的妻子是一家医院的护士长,工作也十分繁忙,年幼的儿子常常无人照顾,姜士民只好买回整箱的方便食品放在家里。姜士民说:“宁肯自己苦些累些,也不能让遇有难题的战友失望。”两年多来,他先后回复全军官兵寄来的各种咨询信件2000多封,在他的指导帮助下,很多官兵的涉法难题得到妥善处理。

  为健全和完善法制建言献策

  经过多年的刻苦钻研和大力实践,姜士民如今已是一位具有丰厚法律知识底蕴和较高专业水准的知名律师。他不仅忠实地履行着一名军队律师的法律服务光荣职责,同时结合工作研究新时期部队建设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健全和完善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今年初以来,姜士民陆续收到一些从地方高校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的来信,反映他们的优待金无从兑现。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的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地的人民政府向义务兵的家属予以发放。同时,根据民政部对《军人优抚优待条例》的有关解释,未从户籍所在地入伍的“异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地方高校中的在读大学生应征服兵役,是我国兵役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姜士民通过研究发现,目前大学生入学时户口通常已迁往学校所在地,由其户籍所在地即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发放大学生义务兵的优待金,显然不太现实;但由其家乡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发放,也与现行法规政策有关“与入伍地一致”的规定不符;同时,从地方高校入伍的义务兵,显然又不应当属于不予优待的“异地入伍”的情形。姜士民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很有说服力的调查报告,并就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据悉,这一意见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在修订时将会对这一问题予以解决。

  怀着对部队法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姜士民还结合本职工作向有关部队单位提出了大量工作建议,许多建议被采纳。近年来,他还在全国性法律刊物发表了数十篇有关军事法制建设的论文,与其他同志一起编写了《新刑法罪名简介》、《事中有法l38例》、《民事涉法600例》等书,这些书籍受到部队官兵喜爱,成为基层部队法制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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