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称停发对港居民“签证”措施将继续延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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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5月28日 09:54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网5月28日电台当局27日表示,同意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间延长,但停发香港居民来台“落地签证”的措施将继续延长1个月,同时,也维持暂不发证给大陆地区专业人士的措施。 据岛内媒体报道,因应SARS疫情,避免人员大量移动,台当局表示,香港居民来台“落地签证”措施全面暂停1个月,经讨论后决定措施继续延长1个月,由5月28日至6月28日; 据了解,在台大陆配偶以探亲事由来台6个月或探病3个月,停留期间届满之日为5月31日至6月20日间者,可以再次延长停留期限至6月30日,不视为逾期停留,也无须到“入出境管理局”申请延期。 至于在台大陆配偶以团聚事由来台1年或3年者,停留期间届满之日为5月31日至6月29日间者,也比照办理。 大陆科技人士来台长期研究,停留期间届满之日为5月31日至6月29日间者,办理延期停留事宜,将视个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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