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对隐匿SARS病史者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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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5月28日 09:25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5月28日电台湾消息:台湾“行政院”今天审查跨“部会”通过修正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纾困暂行条例”,计新增三项刑罚处分及四项行政罚。未来病人及家属就医时,如不具实陈述、隐匿病史、就医记录及与SARS有关之事,致他人感染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强制戴口罩而不戴也可处以罚金。 从爆发SARS病例后,不断有病人在就医时,不具实陈述,隐匿病史及就医记录,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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