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海域船舶油污水将实现“零排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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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5月23日 22:05 新华网 | ||||
新华社济南5月23日电(徐冰、郝光亮)自23日开始,我国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将全部实行铅封管理,船舶油污水将实现“零排放”。 按照交通部颁发的《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烟台海事局自5月23日起,率先实施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行动”,开始对辖区内100多艘在渤海海域航行、停泊、作业,并且一个月内不驶离渤海海域的各类商船的油污水排放管路全部封闭,禁止直 从5月23日至6月1日,海事部门将对渤海海域1000余艘船舶全部实行铅封管理,船上油污水禁止直接排放入海,改由岸上专门的油污水处理设施接收。船舶排污设备一经铅封后,必须始终保持铅封完好。因擅自启封而造成污染事故,海事部门最高可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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