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设施损坏严重 新疆和田出台“六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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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4月12日 09:18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网4月12日电针对当地军事设施损坏严重的情况,新疆和田军警民已联合对军事设施进行清理和规范,对军事禁区进行封锁划线,注了标识牌。对地方损坏、占用的军事设施进行了恢复和退还,并建立健全了军警民联防组织机构。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为了帮助当地农牧民提高国防观念,把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长期做好,新疆和田专门出台《军事设施保护“六不准”规定》,即: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军事设施区域的安全控制范围; 不准群众在军事设施区进行放牧等危害目标安全的任何活动; 不准擅自进入军事禁区和管辖区游览、摄影、勘查、测量或在目标区域内采石取土、乱砍滥伐林木和植被; 不准以单位的名义擅自组织“参观团”到军事禁区内过“军营一日”或请吃请喝和用枪打靶; 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军事设施区域内的土地和设施,影响部队的正常生活训练和战备值勤; 不准随意将军事设施出租转借或挪作他用。 据报道,在当地组织召开的军警民参加的一次联合会已决定,把军事设施保护纳入城镇建设和“双拥”工作的总体规划。(赵朝双万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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