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扣留俩女兵勒索钱财 乌鲁木齐一店主被处罚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2月16日 16:25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网2月16日电新疆乌苏市公安机关近日依法对恐吓、扣留两名女战士的某服装专卖店店主李某作出行政拘留3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其退还向两名女战士强行索取的800元“赔偿费”,并向两名女战士赔礼道歉,赔偿受害女战士小赵的医疗费200元。 据解放军报报道,今年元旦的上午,新疆军区某部女战士小赵和小王请假着便装上街购物。她俩在一家服装专卖店购完衣服推门离开时,玻璃门突然碎裂,小赵脸部、手部被玻 小赵和小王返回部队后,向连队干部作了汇报。连队干部向部队保卫部门汇报后,保卫部门干部找到李某依法交涉,提出店门损坏的责任需在调查后确定,小赵和小王作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店主非但不及时让受伤的小赵进行治疗,还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对两名战士强行扣留,其行为属非法,要求与店主协商解决此事。李某非但不听,竟然又恐吓威胁部队保卫干部。见此,部队保卫部门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了情况。 1月12日,公安机关与质量检验部门调查此事后认定,服装专卖店玻璃门碎裂的主要原因是质量问题和天气严寒,责任不在小赵和小王,店主李某非法强行扣留小赵和小王,并多次威胁、恐吓两名军人,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侵害人李某作出了前述行政处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