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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军方为军事机密及“国防”秘密划定范围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11月1日 17:45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11月1日电台湾当局“国防部”提交的“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种类范围等级划分准则”今天在“立法院”获通过。当局未来将把“国防”机密划分为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并区分为绝对机密、极机密及机密等三等级。

  据“中央社”报道,当局“国防部”订定的这一“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种类范围等级划分准则”,未来将待“军机种类范围准则”、“妨害军机治罪条例”废止后施行。

  依照新的“划分准则”,“与军事作战有直接关联、为确保军事安全或利益而应保守的秘密”为所谓军事机密。

  “军事机密以外与‘国防’整体安全或利益有关而应保守的秘密”,则为所谓“国防”秘密。

  军事机密种类区分为人事、情报、作战、演训、军备、编装及军事整建、通信信息及电子、主计等类;“国防”秘密种类区分为人事、情报、作战、军备、编装及军事整建、防卫动员、通信信息及电子、主计等类。

  机密等级都需经当局法定程序核定,型态上则包括文书、图画、消息、电磁纪录或物品。

  当局的“国防”秘密及军事机密都将列入“机密保护法”草案的“‘国家’机密”范畴并区分为绝对机密、极机密和机密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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