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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警察首次配枪 平常处理违章时不能带枪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10月28日 10:10 新华网

  10月22日,成都市交通管理局把200支手枪和微型冲锋枪分发到下属的各个分局,原因是交警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在加大,危险性也在加大,决策者希望用增配枪支来帮助交警完成任务,保证安全。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交通管理局规定:配枪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处理交通问题,所以平常指挥交通、处理违章时不能带枪,打击犯罪分子、夜间处理交通事故等情况才可以使用
枪支。

  此次下发的枪支和子弹都由各分局统一保管,交警需要时才领出来,用完就得归还。据了解,以前只有值班干部和夜间到城乡结合部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才配枪,成都此次的做法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在疑犯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等紧急情形下,人民警察依法可使用武器。

  据悉,此次配枪200支,而成都市有1200多名交警。对于是否在以后增加配枪数量,成都市交管局负责人说,要视以后的社会治安情况而定。(王绍兵、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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