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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作打击犯罪 六名台湾通缉犯今天遣返归案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10月14日 16:20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10月14日电基于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共识,台湾警方今天依“金门协议”,从福州马尾经马祖“连江县”,顺利将戴志明等六名通缉犯遣返台湾归案法办。

  据“中央社”报道,今天上午由祖国大陆红十字会人员将戴志明等六人先押解到“连江县”。随后在双方红十字会人员完成交接见证手续后,由台湾警方人员接押搭机返台归案法办。

  六名通缉犯简要情况分别是——

  戴志明(31岁)涉嫌今年五月基隆籍渔船“福生三号”海上喋血命案,遭基隆地检署通缉。涉嫌从事两岸毒品走私的戴嫌等人“黑吃黑”,杀害船长谢金郎、船员谢金聪,事后潜逃偷渡大陆。经台湾方面提供情资,大陆警方6月14日将其逮捕。目前此案还有幕后未曝光的同案犯。

  担任台北市诚泰银行某分行专员的吕健勇(43岁),涉及今年二月间任职银行金库监守自盗案。该案中,有近6000多万元新台币的赃款去向不明。吕嫌今天上午到案后,由台北市警方循线扩大追查。

  陈正发(42岁),则是詹龙栏贩毒集团成员。绰号“穿山甲”的詹氏已于今年四月间押解返台。另外,陈嫌涉嫌1987年8月与同伙在台湾斗六市枪杀简姓男子,因而遭云林地方法院通缉。

  今天被遣返的另外三名通缉犯,分别是赵隆仁(38岁),因涉嫌违反“肃清烟毒条例”、窃盗、强盗案而遭通缉;徐彦忠(36岁),涉嫌违反“毒品防制条例”;蔡俊贤(51岁),因伪造文书、窃盗罪嫌而遭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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