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综合新闻 > 正文
打造出海大通道 广西出台新《航道管理条例》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9月23日 22:40 人民网

  人民网南宁9月23日电记者倪光辉报道:在我国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广西航道,将会得到更加规范的管理,在其间水域施工作业、开采砂石砂金等也将有新的保护性规定,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得知的。

  广西是全国河道适航条件较好的省份之一,现有集水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37条,水深1米以上的航道2608.7公里,通航河流贯穿全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和县城,千吨级
船队可从首府南宁直达广州和港澳地区。广西航道对广西以至整个大西南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近年来,由于河道非法采砂、淘金等活动泛滥,全区各地航道设施和助航标志经常遭到侵害,导致通航条件日趋恶化,碍航、断航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威胁船舶的航行安全。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间全区航道共发生各类事故23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63万元。随着航道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所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广西的水运资源,加强航道建设管理,广西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航道管理法规。

  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幼(王+平)和交通厅副厅长田金贵介绍,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是在199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航道管理的执法主体,对与通航有关的工程设施管理、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配套修建过船建筑物、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处理、航道内的禁止行为、开采砂石砂金管理等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保护性规定。


发表评论】【军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