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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综述:现代海盗的真实与古老的传说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8月17日 12:20 三联生活周刊

  海盗的真实与传说

  7月29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的东盟地区论坛上,东盟外长在联合公报中提出要联合打击跨国犯罪,除贩毒、偷渡和洗钱、经济和网络犯罪,还包括海盗。此前,7月25日,国际海事局(International Maritime Bureau)发表报告说,东南亚地区仍是海盗最为猖獗的地区。这份报告说,今年上半年的海盗案已经达171起,高于去年同期。这让人们担心
,国际海盗案件在2000年达到全年469起的顶峰之后,已经在去年下降的趋势将就此停止。

  对大多数人来说,海盗是个陌生的词汇。海员碰上海盗的几率并不是很高,尤其对中国船员来说,因为很多海盗在伺机作案时,会注意船舶国籍——他们更愿意攻击那些人少船大且富有的日本船。一些中国船舶在通过海盗经常出没的海域时,可以通过在烟囱上打强光,明示自己的标志,等于告诉海盗,“我们穷,你们上来也没用”。

  让中国人真切感受到海盗可怕的,还是1998年中远集团广州远洋公司下属香港惠博轮船有限公司的“长胜”轮在台湾海峡南口被海盗劫持一案,这是新中国遭遇的最大一起海上杀人案件,23名船员全部被杀害并尸沉大海,直到现在,还有一名主犯在逃。

  在采访中,记者还获知了其他一些海盗袭击中国船只案件,然而却无法从一些权威部门获得中国船只和船员受海盗袭击的统计数据。中远集团有关部门以“企业有的事情可以说,有的事情不能说”为由,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公安部有关部门也不愿就海盗问题接受采访。

  中国船级社为本刊提供了这样的数据:在中国登记注册的远洋船有1000余条。然而和中国利益相关的每天航行在世界各大海域的船只却远不止这些。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唐金立告诉记者,许多中国公司或其子公司出于注册方便及价格和税收上的优惠,更愿意在巴拿马、洪都拉斯这样的国家注册船籍,就像“长胜”轮那样。另外,中国船员劳务输出量也很庞大,很多国家船只上都有中国船员,甚至是整套船员外派。另一艘被印尼海盗劫持的日本船东的“天裕”轮上,16名船员中实际14名都是大连海洋贸易公司外派的中国船员,该船被发现时,变成了16名印尼船员,而他们已经不知下落。

  没有了历史上的帆船和骷髅旗,现代海盗用上了速度极快的海盗船,并装备有现代的通讯设备和先进的攻击性武器。他们不仅洗劫海员财物,甚至劫持货物和船只,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海盗行为也日益国际化。“即使犯罪行为本身不需要跨国,但是销赃一定要跨国。”这是一位航运界资深人士对记者的总结。

  南中国海在90年代中后期曾经是国际上颇为关注的海域,不仅因为海盗事件多发,更因为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对“便宜物质”的需求和南中国海复杂水域使那里成了国际海盗销赃的一个重要区域,为海盗犯罪的国际链条运转提供了土壤。 

  两个“积极”国家

  7月7日至9日,在日本东京举行了“政府和非政府打击海盗及武装劫持船舶国际会议”。中国外交部组团,主要由打击海盗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公安部刑侦和边防部门及交通部海事局派人参加。海事局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李树兵也是与会人员。这位瑞典海事大学的硕士当年的毕业论文就是关于海上安全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涉及海盗问题。

  “这次会议对打击海盗犯罪的国际合作很有意义,但组织有些混乱,连会议纪要都没有,争论也很激烈。”李树兵带着他那厚厚的毕业论文接受了记者采访,“日本做出了一个打击海盗的政府间协定草案,让与会者讨论。由于没有什么结果,9月份还要继续开。”

  草案主要内容是成立一个海盗信息中心,但建在哪儿,功能如何,引起了激烈争论。日本的建议是,一旦发生海盗问题,各国要向信息中心汇报,船籍国政府也要向信息中心报告,接到报告后,信息中心指挥各国采取打击措施。

  “这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许多国家对此提出异议,此外,现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有一个国际海事局的海盗报告中心,和日本提出的信息中心有些功能相同,有没有必要重复建设也是问题。”李树兵说,“日本以前一直提议所谓‘联合巡逻’,少有国家赞同。”

  船大人少的日本船只从80年代以来就经常成为海盗攻击的对象,海盗问题严重的马六甲海峡更是日本的运输生命线。所以,比起其他国家,日本在反海盗问题上的态度总显得更为积极,在日本召开的有关反海盗的国际会议也相对较多。去年3月形成了倡议各国政府加强合作的一份政治性宣言——《东京宣言》;去年4月,东京的会议又达成比较具体的示范性行动计划。

  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另一位副主任翟久刚7月16日也参加了在美国夏威夷召开的由美国、俄罗斯、韩国、加拿大、中国和日本六国参加的西北太平洋海事高峰会,讨论打击海盗和反恐的问题。“美国越来越重视海上反恐行动。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克劳斯上将指出,‘9·11’事件前用2%的经费保卫安全,现在使用了50%的经费。”翟久刚告诉记者。

  美国担心的问题和日本稍显不同,如果说日本担心的是海盗行为本身,那么美国更担心被恐怖分子利用的海盗行为。泰国《曼谷邮报》7月22日报道,载有放射性原材料的船只在马六甲海峡遭到海盗抢劫的案件近来与日俱增,而“基地”组织正是这些案件的幕后操纵者之一。此前,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海事组织2月份发表的报告说,恐怖分子有可能变成海盗抢劫船只,特别是运载石油、天然气的大型运输船作为他们进行自杀性恐怖活动的工具。

  其实,世界上所有的航运国家都遭受着海盗现实的或者可能的威胁。据国际海事局最新统计报告,今年上半年的海盗案件已经达到171起,高于去年同期,东南亚地区仍然是海盗案件的高发区,占所有案件总数的50%。更为可怕的是,使用暴力和武器的海盗事件数量日益增加。

  在海事局海上搜救中心大厅,李树兵告诉记者,中心这两年接到中国海域发生的海盗事件或是中国船只遭到海盗袭击的报告并不多,他印象深刻的最近一次是今年年初在日本海域,福建的一艘名为“蓝浩”的远洋船失踪的报告,至今还没有下落,但是不是海盗所为目前还无法判断。

  但在采访中,无论翟久刚还是李树兵都无法回避90年代末的几起海盗案,在新中国海事史上,它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记——

  1998年11月26日,巴拿马船籍的广州远洋公司下属的香港惠博轮船有限公司“长胜”轮在从上海驶往马来西亚巴生港途中被海盗劫持,23名船员被杀。

  1998年12月24日,圣·文森特船籍的海南宏达船务公司经营的“宏鹏”轮在离开广西北海港前往台湾省台中市的途中失踪。

  1999年9月25日,厦门诚毅船务公司的“育嘉”轮在斯里兰卡东北海域遭怀疑是“猛虎组织”的炮艇袭击。

  ……“猛虎”海盗?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3年,现在也暂时脱离了海上航行工作,但厦门诚毅船务公司机务部经理李上平却怎么也忘不掉曾经被海盗攻击过的经历。当时,他是“育嘉”轮上的轮机长,管理着那些为船舶提供动力的机器。

  1999年9月25日,船龄已满20岁的老船“育嘉”轮航行在斯里兰卡东北部水域,船上满载着从约旦运来的15000吨化肥前往印度东部的一个港口,速度只能保持在每小时11海里。

  “晚上7点,天已经黑了。”李上平向记者回忆当时情景,“我和报务员正在船长房间里玩牌。因为天气热,房间里开着空调,门是关着的。”

  7点20分左右,他们突然听见外边乒乒乓乓的声音,还有一些船员的叫喊声。“我们一开始以为是船员在吵架。走出房门时候吓了一跳,船周围像放烟花一般热闹,五六艘小炮艇正对着‘育嘉轮’用机关枪射击。”

  “以前我们都是在小说里看过或者听别人说过,这次是我们第一次见到海盗。”李上平没有掩饰自己当时的紧张心情,“那些子弹都是从走廊的过道里穿过,有些打到了船长房门上。”在船上,船长的房间是所有船员住房中最高的,仅比驾驶台低一层。“刚刚和我们一起打牌的那位报务员刚刚走出船长房门膝部就被子弹擦过,形成烧伤。后来我们看见,连烟囱边上都有枪弹痕迹,有些子弹甚至穿过船壳。”

  为了防止海盗登船,“育嘉”轮继续前进,但满载的船舶无法加速。船长一方面利用设备预警呼叫,向公司紧急报告;一方面利用高频(船上的一种通话设备)向周围小炮艇喊话,想弄清楚他们意图,但对方毫不理会。

  7点30分,一声巨大的爆炸声,海盗们用火箭筒攻击了“育嘉”轮右后舱和舵机房的连接部。“有些房间的天花板和门都掉了下来。”李上平说,“船舱开始进水、舵机被损严重,船无法航行。”

  7点45分,上来了6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其中3个都是一肩扛着火箭筒,一手还拿着枪,另外的人还拖着两条麻袋。李上平告诉记者:“我们后来分析,那些麻袋里装的是爆炸物,因为他们把这两条麻袋拖进了机舱,下船时候又带了回去。”

  “我当时已经下到了机舱里。”李上平说,“不过,没过多久,就被下到机舱的海盗用枪逼了上来。”等李上平被赶到船舶尾部甲板的时候,全船船员也都在两三个海盗的武器看管下集中到那里。另两个海盗在弄清了这艘船来自中国并且装的全是化肥后,正在用对讲机联系。“我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感觉他们有点气急败坏。”李上平说,“可能是他们事先的情报有问题,我们运的东西不是他们需要的。”

  8点45分左右,海盗们下船了,而且什么都没拿。船员们顾不上别的,全部都扑在堵漏和灭火上,但“育嘉”轮因为舵机问题仍然无法航行。“幸好那天没有什么风浪,否则,问题就严重了。”按照常识,如果有大风浪,船舶没有动力,只能顺着风浪,很可能形成倾斜甚至翻船。

  在陆地上,船舶所属的厦门诚毅船务公司领导们也经历着紧张。当时的机务部经理邱家栋告诉记者,公司接到“育嘉”轮报告后,立即报告交通部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迅速向外交部汇报。

  “外交部的消息反馈到斯里兰卡,斯里兰卡方面出动了海军进行围堵,这个过程没有超过4小时。”邱家栋说。李上平也回忆起之后曾看见远处有像自己的船刚刚遭遇的类似的“烟花”,但当时以为是那些海盗们又在攻击其他船舶,“第二天,我们停泊在斯里兰卡的港口修船时,当地媒体报道说,海军同海盗们进行了交火”。

  根据后来种种情况分析,这些海盗应该是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组织,“他们没有要我们的任何东西,而且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给人感觉是想劫取物质,可能是情报错误,他们只好下船,如果是普通的海盗,得知运载的是化肥之后,应该会进行财产洗劫。”李上平说,“斯里兰卡的官方也基本上持这样的认识。”

  海盗的伪装

  李上平和他的同事们是幸运的,没有人在这场攻击中受到严重伤害。而在此10个月前在台湾海峡南口被海盗劫持的“长胜”轮上的23名船员就没有这么幸运。“长胜”轮是在1998年11月16日满载高炉煤渣从上海驶往马来西亚巴生港途中被印尼和中国海盗劫持的。在福建到广东沿海飘流了近10天时间,最后靠近海岸,为担心船员们报案,海盗决定将船员杀掉。11月26日,23名船员全部遇害,尸体被绳索捆绑,系上铁块等物抛进海里,残杀过程长达4个小时。然后,海盗索尼·韦联系印尼籍买主,经翁泗亮与买主谈判,最后以35万美元将船卖掉,船由买主派来的一帮外籍海盗开走,现在下落仍不明确。这是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海上抢劫杀人案,被定为“9901专案”。

  2000年1月1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翁泗亮、印尼人索尼·韦、贾宏伟为首的13名主犯、要犯被判处死刑,其他被捕的同案犯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另一名案犯张军红今年年初也被抓获。

  当时参与“长胜轮”搜救工作的翟久刚告诉记者,他现在想想一些细节还觉得很令人不忍。“船失踪之后,那些船员的尸体半个月后才被发现。汕尾的渔民打捞上来了几具尸体,在一具尸体贴身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个电话号码,当地警方试着拨打这个电话,电话那端是个小男孩。这边问,你们家谁在海上工作呀,那边回答‘是我爸爸’,这边问,你爸爸怎么了,那边回答说,失踪了。”

  劫持“长胜轮”的海盗们是假装缉私人员才得以登船的,他们身着武警服装,带着冲锋枪,主犯穿的是武警军官服装。曾经参与这起案子调查取证的一位公安人员说:“他们使用的铁壳船也是以前汕尾边防淘汰下来的,并伪造了编号。早期汕尾边防装备不够,使用过这样的铁壳船,后来提高装备水平,就把它淘汰了。”

  一家香港船务公司的总经理告诉记者,从材料上可以看出隐藏在海盗案件中的一种区别:在东南亚尤其是马六甲海峡和印尼水域的海盗们通常都是快艇,而在中国海域里发生的一些海盗袭击案件能够见到有关海盗使用退役的海关、边防甚至部队舰只的报道。不过,伪装成海警或是缉私人员倒是各海域里海盗的惯用伎俩,像在东非战乱频仍的索马里沿岸的海域里,许多海盗也是伪装成海岸警卫人员,强行登船。国际海事局曾建议在这一区域航行的船只应该离岸边50海里的地方航行。

  “许多国家的海盗团伙都主要由退役军人构成,劫持‘长胜’轮的海盗中就有一些退伍军人,关于印尼海盗的报道中也经常能见到退役海军沦为海盗的情况。他们不仅比海员在体能上占优,在形象上,也具有欺骗性。”这位长期关注海盗问题的专业人士说:“现在海盗在海上强行登船实施抢劫最常见的方式是利用速度优势登船,海盗使用的快艇速度极快,每小时30海里以上很正常,而一般商船速度很少超过20海里。在追上商船后,快艇保持同商船同样的速度,利用钩子或者铁蒺藜登船。像‘育嘉’轮那样,舵或者船体被火箭筒攻击,进水下沉或者舵机失灵失去方向,无法继续航行的情况比较少见。”

  尽管95%的海盗是有武装的,但在很多情况下,海盗主要使用锋利的刀,上船之后悄悄溜进船长房间,绑起船长卷走钱财。出现暴力洗劫或者杀人越货相对来说要少得多。不过,国际海事局的报告中指出,现在的海盗案件中使用枪支的比例在上升,今年上半年,在能够确定使用了武器的海盗案件中,57起使用了刀,31起使用了枪支。

  犯罪的国际链条

  已经有5年远洋船员经历的广州远洋公司船员柯浩翊过去两年里两度从事欧洲到非洲航线的运输。“在西非的港口,我们的船经常被海盗光顾,但都是一些小偷小摸。”柯浩翊目前正利用工休假期在北京旅游。

  尽管绝大多数海盗案件还是限于抢劫船员财物,但据国际海事局报告,劫持船只的案件也在上升。今年第一季度被劫持的船只就达到了14艘。

  海盗劫持船舶和货物后,一般都要挂上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国旗并翻新这条船,将烟囱的颜色改变、重改船名和船尾的船籍港,甚至修改发动机的出厂编号。然后再重新装备船员,伪造整套的船舶文件,并航行到其他地方将货物和船卖掉。

  1998年12月18日,张家港海事部门在对洪都拉斯籍“SANEⅡ”实施港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轮一些设备的安装日期与该船船舶证书上的日期不符,以及船名及船籍港有被油漆覆盖痕迹,烟囱上有刮痕,后来还在一个船员房间里发现一本日历,日子在10月的某一天后就没有再往下划,那个日子应该就是船舶被海盗劫持的时间。该船的一些特征同两个月前在马六甲海峡失踪的日本船东的“天裕”轮十分相似,有关部门后来找到一位曾经被大连海洋贸易公司外派到“天裕”轮上工作的大管轮申永浩上船查看,他发现了自己当年在主机1号和2号汽缸的摇臂杆与顶杆之间为同弹簧相连而系上的铁丝。

  这起案子中,海盗是印尼的,购买被劫船只的是缅甸人。有意思的是,这批16名印尼船员中有些3年前曾经出现在另一艘被劫持的船只上,那艘船被印尼海盗劫持后,香港的公司帮助他们伪造了货单,货后来发往广西北海,在那里被发现。这些海员都是通过印尼同一家外派公司派出的。

  “一些重大的海盗案件从寻找目标对象,组织劫持行动,再到销赃匿迹都呈现有序的国际化、商业化和集团化运作。”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王敬向记者介绍说。

  新加坡培拓油轮公司董事会主席曾繁如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了他们公司的“Petro Ranger”油轮被劫持案件背后的国际运作链条。

  1998年4月,马来西亚船籍的“Petro Ranger”装载着11000吨柴油和煤油,在从新加坡开往越南途中失踪,11天后被海南警方扣押。

  “据各个渠道得到的消息,策划者是湛江一带的两个成品油走私犯,首先他们要找到并雇用海盗,这批印尼海盗劫持了油船之后,将旗子换成洪都拉斯的,涂掉了原来的‘Petro Ranger’,在两个单词之间填上了‘Wilby’,同时通过一个不知名的小国伪造了各种文件。在南中国海海域,湛江的成品油走私犯用两条小型运油船劫走了一半的成品油,事后不久,‘Wilby’就被海南警方发现了。”南中国海之所以成了国际海盗销赃的一个重要区域,“首先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对国外原材料物质的实际需要,而由于关税等原因,通过正常的商业渠道,即使不高于国内费用也是非常昂贵,部分企业转而关注非正常途径的‘便宜货’。”王敬分析道,“由于国内对‘便宜货物’需求巨大,相对附近的东南亚小国就形成了某种优势,因为为数不多的几船便宜钢铁产品就足以冲击个别东南亚小国的钢铁市场。但在中国,它们能被轻易地消化和吸收。”

  “即使犯罪团伙不需要跨国,但销赃一定要跨国。”这是一位航运界资深人士对记者的总结。一些货主或船东在船失踪之后,经常装扮成该特定货物的潜在买家,通过询问该区域的专业销售商,通常可以获取有关货物信息。

  另一个促使“便宜货物”在南中国海交易活跃的原因是,南中国海范围内遍布荒芜人烟的岛屿、海峡、海湾和水道,海盗进行袭击和洗劫之后容易藏身,为处理那些“战利品”,他们也通常会选择华南地区的中小型港口。不过,在我国加大打击走私的力度,以及海事部门加强检验的情况下,这种局面已经有所好转。

  真假海盗案件

  国际海事局(IMB)海盗举报中心经常发布各种各样的海盗情况报告,有月度的,有半年的,还有每周的。这些报告不仅能在网上查询还被发送到一些远洋船只上。7月25日的半年度报告指出,最危险的海域仍然是印尼周围、印度和孟加拉海湾、红海南部和马六甲海峡。今年上半年,这5个水域所发生的海上攻击事件占总数的将近一半。在这段时间里,6名海员死亡,21人受伤。印尼水域继续是最危险的,共有44起案件,同去年持平。红海南部发生了9起,比去年增加。在亚洲以外地区,情形最糟糕的是尼日利亚,共发生8起案件。

  “海盗问题首先是个经济现象,海盗猖獗的原因主要就是贫困问题。”李树兵分析,20世纪80年代以后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许多东南亚国家贫困人口增加,社会不稳定加剧,海盗行为或是武装抢劫行为很多时候是出于对金钱的本能需要,“把海盗和武装抢劫当作谋生甚至是暴富的手段”。

  与此相关的是一些国家能力比较弱,比如由于本身经济实力不佳,海上巡逻次数少,很难发现海盗的踪迹,对海上犯罪打击的能力因此降低。国际海事局曾经呼吁有关国家和地区增加警力,派遣更多的船只和飞机加强海岸巡逻。尤其是印尼至少要增加一倍海岸警备力量,才能有效监控该国近海。

  自然条件也为海盗作案提供了便利。印尼境内1300多个大小岛屿和复杂的地形为海盗出没提供了天然的保护伞。在马六甲海峡的安丹岛,航道狭窄、水域浅,船舶只能慢速前进。另外,船只由红海进入印度洋之前,由于曼德海峡水道狭窄,船也只能慢速前进,给埋伏在亚丁湾的海盗以可乘之机。

  “不过,国际海事局的统计数据也不是十分准确。”李树兵说,“一些船东或者船务公司为了息事宁人,情愿不将情况上报,因为调查取证往往需要时间。即使停泊在锚地,一天的费用可能也要几千美元。”

  以接受调查的“天裕”轮为例。当时停在张家港,因为是外籍船舶,边防每天派出两名武警守卫,边防监管费每天高达近500美元。还有按净吨位收取的港口浮筒系缆绳的费用、船舶燃油费和船员伙食费、法院受理费等,码头及法院费用至少十多万美元。还要加上失踪船员的抚恤金,船东无法承担。因为这个日本船东是小家族经营,只拥有这一条船,经济实力十分薄弱。最后船东律师提出申请减免,当时在这个文件上作批示的翟久刚告诉记者,“如果真的这个船东不要这条船了,以后还会经常出现这样的案件,我们也就把好事儿办成坏事了。”后来经过各部门的协商,减免了一定费用,最终才得以解决。

  “更为重要的是,海盗的定义问题影响了统计数据,实际数据可能被夸大。”李树兵说。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的规定,海盗行为是发生在公海上的,其他区域,如领海、内水、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发生的案件都不算,“官方的国际海事组织的统计是按照这个标准的,可是作为民间组织的国际海事局的统计数字则包括上述内容。”

  海盗的法律空间

  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海盗定义上的不同带来的结果可能不仅局限于在统计数据上,这种差别对于打击海盗也造成了不利影响,尤其是在面对海盗犯罪行为日益跨国化的趋势下。

  联合国1982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里有对海盗的若干条款,其中第100条是关于打击海盗方面合作的,101条涉及海盗的定义,103到111条要求各国在打击海盗问题上进行合作,要求各国在法律上对海盗行为做出规定和解释。

  “然而,很多国家在刑法上缺乏海盗犯罪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海盗力度。由于国内法里没有定义,很多海盗被抓到后如果其行为不能用其他法律来处置,就可以不受惩罚而被释放。”中远集团的顾问朱曾杰说,“甚至可以说,这对海盗行为是一种纵容。”

  中国至今没有对海盗行为的定义。在中远公司总裁办公室工作的徐步告诉记者,一旦发生海盗案件,根据犯罪事实按《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和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进行量刑。换句话说,如果不能用这两条规定来判罚,将不得不被释放。

  今年5月13日和14日两天,汕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1999年的一起海盗案。10名印度尼西亚人涉嫌在马来西亚海域抢劫泰国油轮,在我国领海销赃时被我警方查获。公诉机关就以“被告人无视中国法律和国际公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提起诉讼。

  曾繁如先生已经年近70岁,操着一口标准国语,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一直用“不幸”两个字来形容他们公司那艘曾经在南中国海被劫持的“Petro Ranger”油船。他说,那些印尼海盗真是被便宜了,因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海盗嫌疑人被中国海南海警拘留近6个月期限后被遣送回国。尽管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局曾请求中国政府将海盗引渡到马来西亚接受审判,但马来西亚和中国之间当时并没有引渡的双边协议。

  徐步曾翻译过一篇文章《关于海盗和海上暴力行为的示范国内法》,这是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组建的一个工作组的成果,试图通过提议一个经由国内法的对待这些严重问题的更为系统的处理方法来解决海盗和海上暴力问题。包括海盗和海上暴力的定义。示范法的目的是各国将在自己的国内立法中吸收、采纳示范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旨在保证无一海盗或海上暴力行为将被排除在受害国家的管辖之外,并得以惩罚此罪行或者从别国引渡罪犯。不过,这个问题还在讨论阶段。

  身处航运业近60年的朱曾杰提醒记者注意现在国际上的反海盗与反恐怖相联系的发展动向,“海盗行为和恐怖行为一样都对社会和经济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制定专门的海盗法或专门的海盗罪性的条款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伴着眼泪,不多、但有真情/当海波覆盖和收殓我们的死人/对于我们,甚至宴会也带来深心的痛惜/在红色的酒杯中旋起我们的记忆/呵,在危险的日子那简短的墓志铭/当胜利的伙伴们终于把财物平分/谁不落泪,当回忆暗淡了每人的前额/现在,那倒下的勇士该会怎样地欢欣!——摘自拜伦《海盗生涯》

  最早的海盗记录出现在公元前1350年,这被记载在一块黏土碑文上。希腊的商人在腓尼基和安纳托利亚这样的地中海港口进行贸易时,偶尔会被海盗袭击。

  在古罗马时期,东地中海的海盗活动比较猖獗。罗马军事统帅庞贝曾建立专门对抗海盗的舰队。一度失势的尤里·凯撒甚至被海盗俘虏过,之后他进行了残酷报复,调动舰队把海盗在法尔玛库兹的巢穴彻底摧毁。不过,罗马元老院不愿意镇压海盗,因为海盗存在是他们的利益所在:提供成千上万的奴隶,破坏谷物交易以便他们哄抬价格并从中获利。在古罗马时期及其之前,海盗的行为被限制在地中海,但进入中世纪后,开始在北欧盛行。

  中世纪

  中世纪是海盗发展期,也是北欧海盗成名期。《盎格鲁-撒克逊人编年史》记载了公元前787年的一次袭击:3艘北欧海盗船袭击了英格兰沿海的林迪斯凡修道院,在那里他们“惨无人道地劫掠蹂躏一切东西,挖开祭坛并将这座神圣教堂里的所有珍宝洗劫一空”。

  公元800年到1100年,在北欧,海盗成为重要的社会角色。丹麦人的祖先和挪威人、瑞典人的祖先一样,征战于欧洲海岸,获得了所谓“北欧海盗”称号。当考古学家掘开瑞典的一个海盗墓时,发现了西班牙、埃及、叙利亚、巴格达以及中亚塔什干城的银币。他的身旁还有斧子、矛和短剑、几把小刀、一面盾和一个腰带扣。

  在亚洲东南部沿海、阿拉伯海和波斯湾地区也开始出现海盗。随着13世纪中央集权的衰落,中国沿海海盗也开始猖獗,他们经常驾驶着能装载300人的船随意靠岸,洗劫一个村庄。

  发现新大陆

  16世纪始,海盗开始声名大增,船越来越大、越来越快。而新大陆的发现、殖民地扩张,世界各地航行着各种各样满载黄金和其他货物的船只,各国利益竞争和对殖民地的野心让水手们发现将残忍的海盗行为合法化非常容易。当时,英国的私掠船可以随意攻击和抢劫西班牙的货船并不受惩罚。

  私掠许可证听起来有点强盗逻辑。例如,一个荷兰商人的货物在德国被偷,而他不能通过合法或外交手段来获得对于他损失的补偿,就能得到一封荷兰政府授权的私掠许可证,这样的许可证允许他可以俘获德国商船来弥补损失。事实上,后来各国政府使用这些许可证作为国家工具来加强海军,可以使本国在不增加预算情况下,凭空多出一支能攻击敌国商船的海上力量。因为按规定,被俘获的船只必须被带往海军部,以确认它们是合法的猎物,而非中立国家的财产。私掠许可证的使用在1856年终止,当时许多国家在巴黎签订了声明。美国及若干其他国家较迟签订该条约。美国那时候主要依靠私掠来壮大他们的海上力量,因为他们缺少强大的海军。据记载,1609年到1616年土耳其海盗在地中海劫持了466艘商船;而在1625年,其中十天之内被劫持了27艘商船。新大陆发现之后的加勒比海区海上运输也异常繁荣,随之在这地区海盗活动也空前猖獗,矛头指向这一地区的“独家掠夺者”西班牙货船。

  黄金时代

  海盗的黄金时代是从1691年到1723年。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极富盛名的海盗头子,著名的“黑胡子”爱德华·蒂奇、基德船长、“黑色准男爵”罗伯茨等都成为海盗史上的传奇。

  罗伯茨1682年出生于威尔士。当“黑胡子”在美洲沿岸威名远扬的时候,他还是一艘巴巴多斯商船的大副。在当了近20年普通水手后,他终于悟出:“反正偷一个先令就要上绞架,为什么不去偷更大笔的财富呢!”他因此加入戴维斯船长的海盗船,在一次和葡萄牙人的战斗中戴维斯被打死,罗伯茨被推举为船长。1719年9月,他指挥的“皇家流浪汉”号抢劫了由42条葡萄牙商船组成的船队。1720年6月,“皇家流浪汉”号竟高高悬挂着骷髅旗,大摇大摆闯进特雷巴西港,将停泊在这里的150余条船只洗劫一空,并从中挑了一条最好的快船作为他的新旗舰,罗伯茨给它起名叫“皇家幸福”。后来在10月的3天内,他们在多米尼加一带抢了15条英法船只,还击沉了一艘有42门大炮的荷兰军舰……

  1722年2月10日晨,在非洲的洛佩斯角,“皇家幸福”号遭遇英国皇军海军的“皇家燕子”号巡洋舰,一块弹片炸开了罗伯茨的喉咙,他当场毙命。罗伯茨的海盗生涯中总共抢劫了四百多条船,他有非常复杂的人格内涵,还是一个非常注重章程的人,有一份罗伯茨制定的船规这样规定:1.日常事务每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2.偷同伙财物要被遗弃在荒岛上;3.严禁在船上赌博;4.晚上8点准时熄灯;5.不许佩带不干净武器,要时常擦洗自己的枪和刀;6.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7.临阵逃脱者死;8.严禁私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情况下决斗,杀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9.在战斗中残废者可以留在船上,并从“公共储蓄”里领800块西班牙银币;10.分战利品时,船长和舵手得两份战利品,炮手1份半,其他人得1又1/4份。

  “金银岛”悬念

  海盗史上最大的一笔“买卖”,即所谓“利马大宝”案发生在1821年。当时,南美反对西班牙殖民统治的著名领袖西蒙·玻利瓦尔率领的军队逼近秘鲁首府利马,利马被认为是南美最富庶的城市,有无数的金锭、金币、印加人的金饰物、宗教神庙的贵重用具、项链、戒指、镶满宝石的武器、金像等等。这批宝物装上英国的一艘两桅帆船“玛丽·基尔”号,该船来自英国的布里斯特尔市,由荷兰籍船长维尔亚姆·汤姆逊指挥,他当时以忠诚可靠闻名。“玛丽·基尔”号启航后,一天夜里,汤姆逊带领水手闯入客舱,杀死押船的利马总督和大主教,船上升起了海盗旗。

  此后,这笔巨额财富下落就蒙上了一层未知的暗影。当地盛传,这笔财宝被埋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可可索夫岛上。此岛在哥斯达黎加海岸西南不远处,有趣的是斯蒂文森的名著《金银岛》描写的就是这个小岛。

  死灰复燃

  随着技术发展,尤其是蒸汽机的使用,以及各国海军实力壮大加强了海岸巡逻,海盗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相当长时间里几乎销声匿迹,人们都是从小说、戏剧、绘画中获知海盗的故事和传奇。

  1981年夏天,一艘古巴船在巴哈马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幽灵船”,它挂着满帆行进,不回答任何讯号。侧舷上布满弹洞,甲板上到处是血迹……后来查明,这艘帆船叫“卡利亚-Ⅲ”号,两天前它曾发出求救电报,说受到四艘无标志快艇的攻击。

  此前,在距哈瓦那仅70海里的海面上,几艘标记不明的摩托艇追踪并用机枪射击一艘西班牙干货船“西那拉·阿兰沙苏”号。该船正驶向古巴,装有粮食、布匹和儿童玩具。很快船上起火,船员们只得弃船跳海,但海盗们却早已安排好了一场“狩猎活动”,他们搜索落水者,并一个个射杀。现代海盗就此登场。

  武器之争

  近年海盗袭击远洋船只的恶性事件增多,使用暴力和枪械的海盗事件也在增加,2000年,全世界丧生于海盗之手的共有72名船员,一旦全副武装的海盗上船之后,没有任何武器装备的海员只有束手就擒。因此在一些场合,经常有人提议,是不是可以让船舶携带某些可以进攻性的武器。然而更多人持相反态度。

  海事局海上搜救中心李树兵认为,如果船舶携带武器,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很难说它还是商船了。这样进入他国领海时,法律上就存在问题。而且,远洋船舶是流动的国土,船长相当于“国王”,享有民事和刑事执法权,船长可以逮捕船上的任何一个人,容易造成混乱。此外,如果携带武器同海盗进行对攻,一旦不能阻止对方上船,船上遭受的可能就不仅是财产上的损失,人身的安全将有更大危险。

  广州远洋公司的船员柯浩翊提醒记者注意,在远洋船舶上工作的人,由于长期在海上漂泊,远离亲人,情绪相对不稳定。如果他们很容易接触到枪支,恶性事件爆发的可能性也会增大。

  一位有十多年海龄的船长说,如果船上要装备武器,那么到什么程度才能满足针对海盗袭击的自卫需要呢?如果真是遇到那种武装十分完备火力十分强大的海盗,即使船上有几支枪又怎样?

  许多人在接受采访时都强调,反海盗首先还是要“防”,很多情况下,海盗袭击都是趁其不备才得手。

  因此在一些危险区域航行时,每个公司都会要求船舶安排“海盗班”,即在甲板上安排24小时不间断的人员值班,密切注意周围动向,雷达也应该全天候监视周围的可疑船只。

  如果船舶在航行时发现海盗纠缠,船舶有关人员可以利用高压水龙头喷射海盗及艇筏,使其不能靠近或者登上本船。使用5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高压水龙头喷射可以有效阻止登船。因为海盗不仅要躲避喷射的高压水而消耗体力和精力,高压水还会淹没、损坏艇上的机器和电力系统;可以打掉海盗为了登上船只而抛上船的绳钩或者带钩的杆子。(《三联生活周刊》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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