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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拥军——记湖北省安陆市法院兵役法庭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7月31日 06:05 人民网

  依法拥军看安陆———记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兵役法庭

  谢丹王忠涛

  在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有一个专事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审判组织———兵役法庭。1999年4月设立以来,审理各类涉军案件86件,诉讼外调解涉军法律纠纷36件,回复军人
军属来信来访382次,有效地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支持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八一”前夕,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曲大成前往调研时高度评价这个法庭维权工作抓得实、见效大。

  “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贡献,我们深感自豪”

  前些年,安陆市积压了几十起官兵家庭各类纠纷、复转军人安置和妨碍民兵预备役工作等涉军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使远离家乡服役的官兵牵肠挂肚。在兵役法庭成立会上,市委书记栾春海勉励兵役法庭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处理涉军法律问题,走出一条依法拥军的新路。

  兵役法庭成立之初,全庭同志先后走访了人武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驻军单位,深入到331个需重点扶助的军烈属家中听取意见,对全市6000多户优抚对象归类建档,开展维权工作。法庭成立半年就清理了所有积压的涉军案件,还审结26件新受理的案件。法庭先后给在全国各地服役的安陆籍官兵及驻军部队寄发3000多张“法律服务卡”和2000多封信件,加强与军人军属的联系,并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官们还通过新闻媒体或走上街头宣传国防法律知识。如今,兵役法庭在当地家喻户晓。法官们说:“能以人民法官的身份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贡献,我们深感自豪。”

  “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细办”

  2000年7月,空降兵某部干部蒋新华的父亲在抽水灌溉农田时触电身亡。蒋母到兵役法庭起诉,要求供电部门承担赔偿责任。兵役法庭的法官先后3次深入现场实地勘察、调查,补充核实证据,彻底查明案情,认定供电所安全保护设施失灵应对蒋父触电身亡负主要责任,依法判决供电所承担蒋父死亡补偿费46410元。

  “涉军问题无小事。对涉军案件必须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细办。”刘明钊庭长的话,道出了全庭法官的共同心声。兵役法庭依据法律规定,适应处理涉军案件特点,力求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结案、及时执行。目前,兵役法庭受理的所有案件都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平均结案时间比本院同期平均结案时间缩短53天。军属刘国英因宅基地纠纷被邻居打伤,经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多次处理,始终未能很好解决,双方积怨日深。去年6月,兵役法庭受理后,先后依法进行了20多次调解,直至双方达成协议并和好如初。3年来,兵役法庭通过加强与当地人武部和涉案军人所在部队的联系,共同做好军人军属的思想工作,使45件涉军案件得到妥善解决,调解结案率达56%,没有一位当事人申述、缠诉或上访。

  依法维护国防安全

  3年来,兵役法庭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涉及复转军人安置、优抚政策落实、民兵预备役工作、防空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纠纷和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国防法规的落实。

  “国无防不安。国防关系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神圣不可侵犯!”这是经常挂在兵役法庭法官们嘴边的一句话。对于那些为了局部利益而置国防安全的大局于不顾,不履行国防义务和损害国防利益,由行政执法机关诉至法院的案件,不管涉及谁,他们都敢抓敢管不手软。2000年11月,市电力局新建宿舍楼时未建地下防空设施,依照防空法应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于该局一直拖着不交,市人防办不得不向兵役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有人劝兵役法庭最好不要管这件事,以免影响与对方的关系。但法官们硬是顶住压力,坚决依法办事,促使电力局如数交纳了这笔款项。两年来,安陆市新建了9个防空警报点和5100多平方米的地下防空设施,市人防指挥中心也正在兴建当中,到年底即可投入使用。

  推进军事检察事业发展

  ———访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石吉洲

  本报记者徐运平

  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5周年之际,记者走进军营,在京城一个阳光灿烂、绿树成荫的大院里,采访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石吉洲。

  记者: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从诞生的那一天起,走过了不平凡的风雨历程。您能否谈谈军事检察院的历史?

  石吉洲:创立于1932年2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初级军事检查哨及高级军事检查所”,是我军历史上最早的军事检察机构。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作出了设置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规定。1955年11月,在中央军委总部设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其下属一、二、三级军事检察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军事检察体制。1965年6月,经中央军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军事检察工作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军事检察机关于1979年1月恢复重建,开始走上了稳步发展的道路。

  军事检察机关重建23年以来,伴随着人民军队前进的步伐,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队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服从服务于部队建设大局,积极开展各项军事检察业务工作,在打击、预防犯罪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记者:随着军队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军事检察工作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

  石吉洲:近年来,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军队的法制建设,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军的方针,军队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国家陆续制定和颁布了若干有关军事的法律的同时,军队内部也相继制定、完善了以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三大共同条令为主的,包括军事、政治、后勤等方面的一大批法规、规章、条令、条例,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目前,全军设立了三级军事检察院,包括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各军区、海空军和武警部队军事检察院,还有陆军军级单位和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武警总队军事检察院。作为专门检察院,要运用法律手段,同各种危害部队建设的犯罪行为作斗争,纯洁和巩固部队,保证国家法律在军队的统一正确实施。全军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一系列重要指示,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在促进部队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军事检察院作为国家设在军队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石吉洲:各级军事检察机关一直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军事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加大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的力度,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先后查办了一些在全军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促进了部队的党风廉政建设,为部队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国家和军队的利益。

  记者:军事检察院在预防犯罪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作出了哪些努力?

  石吉洲:各级军事检察机关始终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法制课、法律咨询、提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军事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全军检察机关共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9000多条;为部队讲法制课1.75万多场(次);为部队编写各种教材69万余份;摄制录像片126部,下发录像带1.5万多盘;开展法律咨询16万多人(次),帮助部队和官兵解决了1.6万多个涉法难题;培训法律骨干6.8万余人次。各级军事检察院把预防干部职务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研究,积极探索把检察机关抓预防的办法措施纳入党委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的整体行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今年以来,军事检察院集中力量调研和起草“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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