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台海形势 > 正文
台当局拟放宽“跨国企业”大陆员工在台停留时间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7月18日 12:07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18日消息为遵守世界贸组织中服务业相关贸易协议(GATS)的规范,台湾当局计划比照一般海外与港澳人士,放宽对“跨国企业”中的大陆籍人员在台停留时间。目前“跨国企业”的海外与港澳员工在台一次停留时间可达三年,期满可视实际情况办理加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海两岸已先后在去年底、今年初加入世贸组织(WTO),为遵
守世贸组织中服务业相关贸易协议的规范,并且让台湾商贸法规与大陆接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等主管单位正着手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相关法规,放宽在“跨国企业”任职的大陆人士在台居留的限制。

  “陆委会”法政处长杨家骏昨天指出,目前“跨国企业”的海外与港澳人士因公司内部活动需求来台,可在台停留三年,并视情况予以延长签证,未来修法后,“跨国企业”中的大陆籍员工也将比照办理,至于大陆籍员工停留时间原则上将尊重“跨国企业”的需求。(英子)


发表评论】【军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