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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人士抗议东京法院不公平判决"平顶山惨案"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7月1日 20:27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7月1日电(记者葛素红)来自日本国的4名律师与“平顶山惨案”发生地——辽宁省抚顺市的各界人士日前在此间聚会,抗议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不公平判决“平顶山惨案”。

  “平顶山惨案”幸存者之一、抚顺市钢厂78岁的退休干部莫德胜老人表示,日本法院以当时日本法律没有规定政府需要对其行为进行补偿为由,拒绝了我们的索赔要求。我将继
续自己的法律诉讼,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向日本国讨个“说法”。

  1932年9月16日,日本军队以当地存在的抗日军队路过、并在辽宁省抚顺市平顶山村集合为由,把这个村落里的3000多名老百姓集中起来,然后用机关枪对他们进行灭绝人性的屠杀。为了掩盖罪行,日本军队第二在尸体上浇上汽油,放火焚烧后又放炮崩山掩埋尸骨。后来为了应对国际组织的调查,又在屠杀现场种上了树。至今,“平顶山惨案”遇难者的累累白骨仍堆积在现场。

  莫德胜的外祖父、外祖母、父亲、母亲和年仅3岁的小妹妹都在那场屠杀中丧了命。莫德胜侥幸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一路乞讨投靠亲友才得以活命。为了使3000多位死难同胞的在天之灵得到安息,向日本政府讨回公道,莫德胜与另外两位幸存者杨宝山、方素荣一起,从1995年开始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6000万日元(约合50万美元)。1996年8月14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受理此案。今年6月28日上午,东京地方法院以“二战”前的日本法律规定“国家无答责”为由,拒绝了“平顶山惨案”三位中国幸存者的索赔要求。

  1996年以来一直担任“平顶山惨案”幸存者受害人向日本国索赔一案的日方代理律师泉泽章认为,这是日本法院第一次承认抚顺“平顶山惨案”,这与过去拒不承认事实相比,确实是一大进步。但是法院以“二战”前日本法律规定“国家无答责”为由,拒绝对三位中国受害者进行补偿,是违反公平和正义的。

  一直参与中国受害者向日本政府诉讼索赔的两位中方律师之一、哈尔滨市的苏向祥律师透露,为了让更多的日本人了解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从而铭记历史留下的深刻教训,到目前为止已有300多名日本律师自愿帮助中国战争受害者向日本政府诉讼索赔,大约有80多名律师正在承担着15起中国受害者的诉讼辩护。

  为了让日本政府尽早承认并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平顶山惨案”,参加聚会的4位日本律师表示,日本律师团300多名日本律师将和三位中国受害者一起,除了向日本的上一级法院上诉外,还准备回国后做日本国会议员的工作,直至为中国受害者讨回公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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