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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大做文章称可判林正义四个死刑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6月4日 08:4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6月4日消息台湾的“国防部长”汤曜明3日在“立法院国防委员会”中表示,一九七九年“叛逃”大陆的陆军中尉林正义,不管他是林毅夫还是林正义,对军人来说,身为军官竟带着“兵要”前往敌对阵营,这是“叛逃”,是“不忠不义”的行为,军方对此感到痛心,对于已发放近五十万元的抚恤金,“国防部”绝对连本带利追回,台军也将利用“莒光日”教学的机会,向所有官兵宣传这起“叛逃案”。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防部”昨天正式公布“林正义事件”始末,在报告中,当年在林正义失踪后,经清查马山连的物品,除短少连旗外,还短少救生衣一件、帆布腰带一条、水壶一个、指南针一个、急救包一个和军人补给证一枚。不过,军方将领进一步私下解释表示,据调查,当年林正义所携带的机密文件包括阵地火力配置图、雷区安全走廊、人员编制表以及代表马山连的队旗。

  此外,“国防部”人力司长吴达彭也指出,将本以“正视事实真相、谴责‘叛逃’行为、阐明忠贞气节、坚定‘国家’认同、严肃军纪士气”等五项原则,通过各级主管的宣传与“莒光日”电视教学,强化军人忠贞气节教育。

  “国防部”军法司长刘锦安在报告中还指出,林正义当年在金门“叛逃”涉刑责包括战时军律的投降敌人或“叛国罪”以及“泄露军机罪”等,一旦林毅夫返台被捕,最重可以被判四个死刑。(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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