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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资银行“登陆”看两岸经济合作前景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5月15日 15:48 海峡

  盛九元

  3月11日,这个原本普通的日子在两岸金融合作的进程中,却有着特殊的意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当天在北京宣布,核准台湾彰化银行及世华银行分别在昆山、上海设立办事处,消息传出立即成为两岸的热门话题。大陆各地的台商纷纷对此表示欢迎。北京台资企业协会秘书长陈国原认为,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办事处非常重要,希望未来除常规的业务外
,应尽快争取经营人民币业务,以进一步解决台商的资金问题。深圳台资企业协会会长江衍雄表示,乐见两岸金融往来进一步扩大,这有利于台商在两岸间建立起正常的资金流动机制。亚太地区的相关金融机构和研究部门也对此举给予较积极的评价,认为这对促进两岸金融合作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上述种种反响表明,两岸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实是大势所趋,也是两岸经济交往与合作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阶段。

  自1979年大陆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两岸经贸交流从简单的商品互通逐渐走向复杂的要素贸易,尤其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贸易总额不断扩大,2000年的两岸经贸总额达到300亿美元。另据台湾方面的估计,台商在大陆的投资也已超过500亿美元,投资项目超过5万个,实践要求进一步扩大两岸经贸交往的内容并提高合作的层次。在这种情势下,面临激烈竞争压力的台湾银行界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呼吁在大陆投资建立分行,以就近利用原有的网络和方式服务台商,拓展市场的范围和领域。为此,台湾各大银行曾数次组团赴大陆考察,并与大陆银行界人士就设立分行及开展金融合作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但台湾当局出于对银行在大陆设点会加速台商投资大陆、加剧台湾资金外流的担心,一直禁止岛内银行赴大陆投资。而面对大陆台商的强烈需求,金融界只好“暗渡陈仓”,寻机在大陆投资设点。早在1994年台湾协和集团就经由第三地在宁波设立协和银行,1997年宝成集团又通过在香港注册的莲花国际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作成立华一银行。此外,台湾华信商业银行通过购并美国远东国家银行在北京设立网点。

  随着两岸经贸交往规模与领域进一步拓展,在工商界的强烈呼吁下,尤其是在两岸已先后加入WTO的形势下,台湾方面对开放金融业赴大陆投资的管制也开始逐步松动。2001年9月,台湾“财政部”允许岛内8家银行赴大陆设立办事处。除已获准设点的彰化银行及世华银行外,另外6家申请赴大陆设办事处的是第一银行、土地银行(上海)、“中国信托银行”(北京)、华南银行(深圳)及“中国国际商业银行”(苏州)。其中以设点上海的竞争最为激烈。2002年3月初,台湾“财政部”又规划进一步开放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范围,岛内外汇指定银行(DBU)与大陆银行直接往来业务项目将更加放宽,包括通汇、进出口外汇及收受客户存款、签发信用状、信用状通知、代理收付款项、汇款等。但对涉及融资的业务如开状保证、应收帐款承购、买断业务等则持保留态度,担心这些具有授信性质的业务,可能造成“债留台湾”的问题。在接到台湾有关银行提出设立办事处的申请后,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即表示按程序分批审批。3月11日,彰化银行、世华银行率先被批准设立办事处,在岛内银行界引来一片惊喜和羡慕,台湾股市对这两家银行股价也有良好反应。彰化银行昆山代表处主任施建安称,银行能够率先出线,应该是地方选得好,因为昆山台商集中,有很强烈的金融服务需求。世华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钟日迪则谨慎表示,首要的工作是拜访台商,建立人脉关系;但更重要的是,要认真摸索在大陆开展业务的经验,因为大陆的市场并非台湾3.6万平方公里、2300万人口的市场所能够比拟。

  不过,对已获准设立办事处的彰化银行、世华银行来说,要想成为可以直接经营相关金融业务的分行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根据大陆的外资银行管理办法规定,外资银行(包括台资银行在内)赴大陆设立办事处后三年,才能申请升格为分行;而在新公布的管理办法中,大陆也允许外资得以申请前一年总资产100亿美元为条件,直接在大陆设立独资的子银行,但台资银行的申请条件与这一门槛相距甚远。虽然成立办事处不能直接经营业务,只能收集有关商业信息,但有关业内人士指出,能在台商聚集地区设点,既可以将相关业务转给香港分行或国际金融分行(OBU)承作,也可以就近了解客户需求,对未来开展业务有相当大的作用。此次大陆核准台湾彰化银行、世华银行在昆山、上海设立办事处,主要的考虑就是希望台资银行能以更符合台商习惯的金融服务方式为台商提供服务。这不仅为台湾银行业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发展领域,便利了当地台商,而且也将更有力地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指出,台资银行要抓住这一机遇,积极进入大陆金融市场,并以台商的关系网络为基础,拓展与大陆银行的合作与咨询服务,从而在与欧美大银行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对此,岛内部分银行业人士则持相反的看法。台湾银行公会理事长、台湾银行董事陈木在表示,台资银行在大陆开展业务须谨慎,并且要处理好两岸互设据点原则、管辖权及金融监督。至于不少人士关注的大陆银行在岛内设立办事处一事,台湾方面仅表示目前需要谨慎考虑,现阶段还没有进行全面规划。台湾“财政部部长”李庸三称,两岸已开始直接通汇,大陆银行在台设立营业据点,可以作为两岸直接通汇的窗口;但台湾方面考量先开放陆资在台投资房地产,然后是证券市场,再考虑银行设点;而且大陆银行在台湾设点一事,涉及两岸关系,不能完全按照一般外商银行设立办法处理。由此看来,两岸金融合作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仍类似于以往的经贸合作,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会出现单向的格局。

  在两岸先后加入WTO后,两岸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整体格局已出现了新的变化,如何携手合作面对国际跨国公司的竞争,是摆在两岸面前的共同课题。在新的情势下,钱其琛副总理提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构想,充分体现出大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与积极的姿态,开放台湾银行在大陆设立办事处与此一考虑不无关系。与此相对,台湾方面尽管已逐步开始改变原先在两岸经贸交往方面“间接、单向”的原则,提出扩大进口大陆产品种类、开放陆资投资岛内不动产等政策,但囿于政治及意识形态上的局限,对大陆的敌意与防范意识强烈,总体上开放进度缓慢,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难以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相应的两岸经贸政策。

  此次台资银行核准在大陆设立办事处一事表明,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从目前两岸金融合作前景看,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大陆将按程序逐步审核批准相关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并加快本身金融改革的力度,以更好地通过两岸金融合作服务台商,促进台资企业在内地的发展。同时,本着对等原则,大陆相关银行也会积极要求在岛内设立办事处为陆资进入台湾提供相应服务,以构建起两岸金融的双向交流机制,从而推动两岸经济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可以预见,随着两岸金融合作的加强,两岸经济合作必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深化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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