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台北5月1日电记者吴亚明、柳晓森报道:台湾“行政院”今天上午通过第二阶段开放大陆地区人民赴台观光执行事项。
根据这个事项,本月10日起,到国外旅游或者商务考察转来台湾观光的大陆地区人民,与旅居海外和港澳地区4年以上且有工作证明的大陆地区人民以及随行配偶和直系亲属都可以到台湾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