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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方眷改机构盗卖土地 台“国防部长” 震怒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4月16日 21:27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台湾4月16日消息台湾当局自发布台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迄今,就频传各项有关眷村改建的丑闻,也不断引发原住户的抗议及反弹。最近又传出,台军某营区,涉嫌发生台“国有财产局”北部办事处与军方眷改单位相互包庇盗卖土地案件。由于相关单位知情不报,台“国防部长”汤曜明相当震怒,要求本周组成项目小组全盘清点,并严惩相关玩忽职守的人员。

  据台湾媒体报道,位于台北县板桥市的12处原由台陆军所列管的“健华营区”眷改土地,准备开发用以照顾中低收入户。台“陆军总部”因此于1993年将该处土地主管及所有权移交“国有财产局”北部办事处。

  台湾省“政府住都局”就将该处土地委托建筑设计公司进行新社区开发规划、设计,由于该12处土地中的696-6、954-1号两处土地旁的694-1及953-号5两处土地,在“住都局”向地主协商价购买不成后,“住都局”的规划设计就将该两笔土地排除在设计规划之外,并将其列为规划剩余地。

  1995年初,“住都局”撤销了开发计划。1996年8月,694-1及953-5号土地的地主简文图向“国财局”北办处及台“国防部”眷服处提出申购军方所列管的地号696-6、954-1号两处土地。“国财局”北办处明知未自“眷改总册”剔除的眷村改建土地不得私自处分,却仍在未通知军方的情况下,径自将该两笔分别为1,140平方公尺(约合345.06坪)及710.14平方公尺(约合214.81坪)的所谓“规划剩余地”,按台北县政府当年度公告的地价,以总价不到2000万元出让给简文图。

  由于本案涉及台“国有财产局”及台军方眷改单位,这种明显的行政缺失,台“监察院”将展开调查。

  而台“国防部长”的长汤曜明,一直到本月初才知道这起涉及盗卖“国土”的案件。对于是否有意隐瞒案件,台“国防部”相关官员却相当低调的解释表示,这种事由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检讨就可以了,若涉及行政疏失或法律问题,再由军事检察官接手也不迟。(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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