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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到大陆工作 台湾制定“高科技戒严法”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4月7日 16:36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4月7日电台湾消息:为了限制科技人才到大陆工作,台湾当局竟然制订出“台湾地区高科技人员进入大陆地区任职许可办法草案”。台湾高科技人士认为这是“高科技戒严法”,违反潮流,大开倒车。预计将有上万名在岛内研究机构和企业任职的高科技人员被列入规管范围。

  台湾“行政院”3月底宣布开放8寸芯片厂赴大陆投资的政策,但同时也决定制定“科
技保护法”和“高科技人员进入大陆地区任职许可办法”等配套措施,理由是避免高科技人才“流失”。台湾当局有关“部会”将在4月底前核定规管的产业和技术范围,预料半导体、光电、生物科技、IC设计等产业的从业人员将首当其冲。

  据悉,这是台湾当局首次对台湾居民赴大陆工作订出具体管制办法。该草案不仅规定企业雇用高科技人员要向主管机关申报列管,而且高科技人员到大陆工作要采取“许可制”,数量也受当局限制。被规管的高科技人员拟到祖国大陆担任任何职务或从事技术指导、咨询工作,都必须在进入大陆两个月前,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当局还制订所谓的“旋转门条款”,规定有关科技人员离职两年内仍要接受规管。(陈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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