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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社论:与时俱进 依法治军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3月29日 07:59 解放军报

  近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将新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发布全军贯彻施行。这是中央军委根据国家和军队改革的新情况、新要求,与时俱进抓好依法从严治军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军建设和管理的法制化、正规化水平。

  治军先治典。强调依法治军,运用法规制度来规范和统一军队行动,用条令条例来规范和约束官兵的言行,是江主席一贯的治军思想。他曾深刻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
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军同志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这一重要发展,更加自觉地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正是从这一重要思想出发,江主席主持军委工作以来,连同此次在内,已先后三次对军队管理教育的基本法规———共同条令进行修改。这些举措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使我军的法规建设能始终跟上时代的发展,保持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品格,更好地满足新时期部队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在新世纪开始不久,我军重新修改并颁发《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这两部军队建设的基本法规,具有深刻的寓意。新修改颁发的《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继续突出强调我军是党缔造和领导的,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强调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调军人必须履行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强调我军的纪律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全军指战员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通过对两部条令所强调的这些极其重要的原则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忠实履行人民军队的职能;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保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高举旗帜,维护核心,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江主席的指挥。

  中外军队建设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治军的法规制度只有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代发展相适应,才能带出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军队。近些年,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部队管理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江主席多次要求全军上下“要加紧研究在新形势下带兵的新的特点和规律,过去带兵的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经验不能丢,要继续运用,但不可墨守成规,而应大胆摸索新办法、新经验,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把兵带得更好。”最近,他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进一步明确指出:改革创新是推动军队建设的强大动力。……要抓住影响和制约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继续推进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方面的调整改革。这次对《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的修改,认真贯彻了江主席这些重要指示精神。这些修改都是在广泛研究汲取部队治军的新成果、新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作出的,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理顺了条令与新的政策法规的关系,增加了部队管理工作的活力,为基层带兵人正确解决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依据。各级领导和广大指战员要认清这些修改的意义,对条令中修改的内容要认真学习、消化、理解、掌握。对条令作出的各项新的规范,要坚决贯彻落实。凡是与之相违背的,要立即纠正;凡是不够规范的,要马上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对全军部队按照军委的部署,认真抓好基层建设也将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各级领导和机关要以新修改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发布为契机,组织广大指战员特别是各级带兵人认真学习共同条令,全面理解掌握条令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牢记于心,贯之以行。各级领导和机关要率先垂范,在履行职责、落实条令、严明纪律方面树好形象。要教育各级带兵人增强法制观念和条令意识,自觉按照条令条例管理部队,摒弃管理工作中的随意性,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克服基层的忙乱现象。要教育干部战士依照条令,建立平等、和谐、健康的官兵关系。要强化纪律观念,以条令为依据,切实解决和纠正违反纪律的不良倾向和突出问题。通过从严治军、依法治军,进一步提高我军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创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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