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0日消息台湾的“法务部长”陈定南今天表示,“高检署”今早搜索《壹周刊》一事,“法务部”一早就接到报告,一切行动皆有所依据,这与新闻自由无关。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今日清晨指挥警调人员搜索《壹周刊》办公室及印刷厂引起媒体关注,陈定南在接受访问时称,相关单位认为《壹周刊》涉嫌准备泄露“国防机密”,因此“高检署”向“高等法院”法官申请搜索票获准,今天上午的行动属
正常动作。他并表示,“法务部”一早就已经接到相关单位的报告。
陈定南说,相关人员在《壹周刊》查扣了什么资料属于秘密,他不便回答,至于刘冠军案,他仅表示目前还在侦查当中。
他还说,今天的搜索事件与新闻自由无关,因为新闻自由也必须符合法律,不能违法。他并强调,“宪法”并未规定不能搜索“立法院”,更何况是报社,报社不是什么禁地。(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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