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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弹劾6名“国安局”官员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3月6日 00:0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5日消息台湾“国家安全局”前出纳组长刘冠军(撤职停役中)挪用侵占公款新台币一亿九千二百二十万余元,并以洗钱方式掩饰隐匿不法所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台“监察院”今天通过弹劾“国安局”前六名官员的提案。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今天针对刘冠军任内挪用侵占公款一案,通过弹劾“国家安全局”前“局长”殷宗文(现任“总统府资政”)和丁渝洲(现任“国家安全会议”秘书
长)、前会计长徐炳强(已退休)、前“专门委员”赵存国(现任会计长)、前“政风处长”林四渝(现任“国安局情报及教育研究委员会”参事)、前出纳组长刘冠军(撤职停役中)。

  提案弹劾的“监委”在弹劾案通过后共同召开记者会表示,殷宗文等均清楚知道“国安局”先前的“奉天情报项目”经费未依规定按正常控管机制处理。而“奉天”相关经费来源、运用方式、用途均属极机密级,应比一般经费有更严格的监督和审核。但殷宗文、丁渝洲、徐炳强、赵存国玩忽职守,既未建立健全控管制度,又疏于监督审核,长期以来任刘冠军负责经费收支兼会计工作,形成刘冠军管钱又管帐、恣意妄为的情形。

  “监察院”指出,丁渝洲在事发后未能严密注意刘冠军的行踪,让他潜逃,徒增调查的困难,也严重影响了台湾安全;另徐炳强、刘冠军、赵存国对经费移交草率,流于形式,且徐炳强、赵存国清查帐户也不确实,导致“国安局”多次丧失先机,贻误查办。(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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