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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军大使阐述国际军控和裁军立场(全文)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2月10日 22:19 舰船知识网络版

  中新网北京2月10日消息:中国裁军大使胡小笛2月7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裁军谈判会议全会上发言,全面阐述了中国在维护国际军控和裁军体系问题上的立场和建议。

  胡小笛大使说,我们主张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放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通过对话与合作处理国与国之间的纷争。其次,要加强国际合作,摒弃单边主义和实用主义,反对把军控和裁军作为强国控制弱国的工具。

  他呼吁核大国应继续削减其庞大的核武库,核国家继续遵守互不瞄准的承诺,各国应当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他建议,裁谈会议应设立具有谈判职权的“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特别委员会,并尽早缔结有关国际法律文书。他说,我们将继续支持21国集团和俄罗斯代表团分别提出的外空工作职权建设,希望裁军谈判会议尽快重新启动实质工作,对核裁军等重要议题展开谈判。

  附:中国裁军事务大使胡小笛在2002年裁军谈判会议一期会全会上的发言(2002/02/07)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祝贺你就任裁谈会本年度会议的首任主席,并对你为推动裁谈会尽早开展实质性工作所做的不懈努力表示赞赏。我希望,裁谈会在你的引导下能够在新年伊始就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和开端。我们也衷心感谢尊敬的ROBERTO RETANCOURT RUALES大使在其主席任期内所做的积极贡献。

  主席先生,

  作为全球唯一多边裁军谈判机构,裁谈会是国际政治和安全环境的晴雨表。国际安全环境的状况与裁谈会能否展开工作和取得成绩息息相关。毋庸讳言,当前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面临着严峻形势和巨大困难。在2000年NPT审议大会上被国际社会公认为“全球战略稳定基石”的《反导条约》行将失效;已谈判近7年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议定书遭到否定,“工作组”机制难以为继;《全面禁核试条约》被拒绝,前途暗淡,甚至出现了恢复进行核试验的可能。在多边裁军与军控领域,国家间的信任,各国对多边努力的信心,不能不受到消极影响。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深深感到,裁谈会应就“国际军控与裁军法律体系的现状与作用”、“国际军控与裁军努力的方向”以及“如何维护和确立全球战略稳定”等原则性问题进行讨论,这无疑将有助于指导裁谈会开展今后的实质性工作。

  一、现有国际裁军与军控法律体系的现状和作用

  主席先生,

  裁军和军控不是少数国家之间的事,多边裁军条约是各国普遍参与谈判的结果,是国际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经过多年努力,在全球范围内已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的,涵盖核、生、化武器和某些常规武器的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法律体系。无论是冷战时期达成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反弹道导弹条约》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还是冷战后缔结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全面禁核试条约》,都体现了人类社会通过军控与裁军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执著追求。这一法律体系已成为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集体安全架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应当得到维护和加强。

  然而,这一体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体现在,以单边主义取代国际合作,从一国的“绝对安全”利益出发对国际条约采取实用主义的政策。由此,我们看到,作为国际战略稳定和军控重要基石的《反导条约》被废弃;在防扩散问题上实行着利己主义和双重标准的作法;在履行公约义务方面,采取对人严,对己宽的态度,甚至用国内立法来歪曲国际条约所明确规定的义务;在条约谈判中,要求核查严而又严、谈成条约快而又快,条约达成后却又改弦更张,甚至明确拒绝批约。凡此种种做法不但破坏国际军控与防扩散条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而且损害国家间的基本信任。

  在新形势下,维护国际军控与裁军体系的完整和权威对保持世界和平与各国安全至关重要,这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世界各国应当为维护和推进这一体系采取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实行统一的而非双重甚至多重的标准,并保持有关政策和立场的连续性。对这一体系的任何损害,都将被证明是短视的,只能增加国际安全格局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

  主席先生,

  去年12月,当出现宣布退出《反导条约》的事态时,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向普京总统和布什总统强调指出:在当前形势下,维护国际军控和裁军体系十分重要;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起,继续为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自己的努力。这继续是本代表团的工作指针。

  二、国际军控与裁军努力向何处去

  主席先生,

  近两年来,由于国际形势中消极因素的持续增长,中国代表团曾多次指出,国际裁军与军控努力处于严峻的十字路口。面对严峻形势,我们需要思考,未来军控与裁军进程向何处去?

  未来军控与裁军进程的方向与目标,我们认为应是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巩固、发展和推进军控与裁军领域业已形成的条约体系,不向外空引进武器或武器系统,全面禁止和彻底消除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在此进程中防止这些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

  为完成上述任务,需要有基础条件。我们主张,一是要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放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通过对话与合作处理国与国之间的纷争。裁军的目的在于增进安全,而安全必须是各国的普遍安全。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得不到安全,整个世界也就不可能安宁。二是,要加强而非削弱裁军与军控领域的国际合作,摒弃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实行单边主义和实用主义,反对把军控和裁军作为强国控制弱国的工具或一国优化军备、进而谋取单方面优势的手段,不能允许为保证自身绝对安全而损害他国安全的做法。在这些基本点上达成共识,将使各国恢复信心、信任和共同努力的意愿,引导国际裁军与防扩散进程走出停滞不前的局面,重上康庄大道。

  随着国际安全形势的发展,鉴于种种非传统威胁的增加,现有的国际军控与裁军体系应当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恐怖主义是世界各国安全的公敌,需要多边集体合作来消灭它。军控与裁军努力的健康发展无疑有助于国际反恐斗争,但这一努力同样需要多边合作,其目的同样是集体安全。我们认为,谈判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并切实履行这些条约,应继续成为国际社会军控与裁军努力的核心,条约应是可核查的,应具备处理违约机制等基本内容。“国家自愿单方面声明”的做法只能作为军控与裁军的辅助手段。

  三、如何建立和维护国际战略稳定

  主席先生,

  维系了近30年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的《反导条约》即将被废除。如何在新形势下建立并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这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我们认为,下述原则和措施至关重要:

  应建立和维护以国际法律机制为基础的、可持续的战略稳定体系。

  美俄关于新战略框架的谈判应建立在考虑各国利益的基础上,以实现各国的普遍安全为目标,照顾所有国家的安全关切,具有开放性和透明度。

  核大国应继续进一步削减其庞大的核武库,这种削减应是可核查的和不可逆转的,并应采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予以保障。

  旨在推进核裁军与防核扩散的《全面禁核试条约》应当得到尊重、批准和生效。

  核国家继续遵守互不瞄准的承诺。应当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为标志的核威慑战略。

  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

  四、防止外空武器化与裁谈会工作

  主席先生,

  随着《反导条约》被抛弃、导弹防御系统和外空武器系统的加速发展,外空武器化的危险日益增加。面对这样的形势,根据联合国大会再次通过的56/23号决议,中方主张,裁谈会应设立具有谈判职权的“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特别委员会,并尽早缔结有关国际法律文书。为此,中方向裁谈会提交了“关于防止外空武器化国际法律文书要点的设想”的工作文件(CD/1645),我们愿本着灵活和开放的态度,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外空特委会的职权,本代表团提出过CD/1576号文件。我们也继续支持21国集团和俄罗斯代表团分别提出的外空工作职权建议(载于CD/1570号和1644号文件)。在此基础上,我们希望裁谈会尽快重新启动实质工作,包括对核裁军和“禁产”等重要议题展开谈判。

  谢谢主席先生。(据中国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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