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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事法制”架空和平宪法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1月14日 07:36 解放军报

  -梁明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近日确定了“有事法制”的基本方针,规定“有事法制”的对象“并非单指为防卫而出动自卫队,还包括对付大规模的恐怖活动和日本周边出现的情况”。据称,“有事法制”将强化首相权限,首相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不经过安全保障会议和内阁会议而直接下令调动自卫队。此外,日本国会还将在1月21日召开的例会期间,制定包
含“有事法制”基本观念的“紧急事态基本法”。

  国际舆论认为,日本的上述举动是继“周边事态法”、“反恐怖特别措施法”之后对和平宪法的又一大突破,预示着日本自卫队今后行动所受的限制将进一步减少。

  “有事法制”蓄谋已久

  “有事法制”并非是最近才提出的。日本政府从1977年起就试图建立“有事法制”,以便为其军事发展提供法律环境。但由于遭到当时日本国内“不战”团体的强烈反对以及国际社会的严厉批评,此事一直在“水面下操作”。20世纪90年代,日本对与军事有关的法律进行了大幅修改或制定,特别是随着自卫队法的几次修改和“海外派兵法”、“周边事态法”的通过,日本自卫队的任务范围不断扩大,并拥有在未来出现所谓“周边事态”时采取相应的军事行动的“法律依据”。这些都为“有事法制”的正式出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加紧为建立“有事法制”制造舆论。1997年,日本防卫白皮书正式提出建立“有事法制”问题。该白皮书称,亚太地区“依然拥有大规模军事力量”,因此,日本要具备“防卫所必需的各种功能”,需要独自建立“足以对付一切事态的各种功能”的防卫态势。此后,日本的三任首相都就建立“有事法制”发表过讲话,对建立该法制表示了强烈的愿望。日本执政三党还达成协议,要求日本政府立即着手建立“有事法制”。

  上述情况对日本建立“有事法制”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起关键作用的还是去年发生的两件事:一是美国发动反恐怖战争,日本借机通过“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等三项法案;二是日本在东海击沉了一艘不明国籍船只。可以说,这两件事为日本建立“有事法制”提供了绝好的借口。

  再次为军事发展松绑

  只要简单回顾一下近10年的情况,人们就会发现,日本军事向外发展的每一步都是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来实现的。

  1992年,日本通过“向海外派兵法”,使得自卫队迈出国门,走向世界。

  此后,日本对自卫队法进行了多次修改,放宽了自卫队在海外执行任务时使用武器的限制。

  1999年,日本通过了“周边事态法”,使得自卫队可以在出现所谓“周边事态”时配合美国的军事行动。

  2001年,日本制定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等三项法案,使得自卫队可以以反恐怖的名义赴海外行动。

  此次制定的“有事法制”及即将通过的“紧急事态基本法”,其目的在于为日本军事发展进一步“松绑”,全面拓宽自卫队赴海外执行任务以及对付“周边事态”的范围。为了适应新的需要,日本自卫队的武器装备必将有更大的发展。

  上述法律一步步递进,将日本军事发展送上了“快车道”,使得日本的军事实力全面壮大,在海外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

  强化首相权限受关注

  在“有事法制”基本方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首相权限的强化。日本首相在认为需要的时候就可自行决定派自卫队赴海外执行任务、对付“周边事态”,可以说是对宪法的一个重大突破。

  应当指出的是,日本通过多次在法律方面采取的动作已使宪法几乎成为摆设,对日本军事发展的制约因素正不断减少,“紧急事态基本法”的通过必将进一步架空宪法。日本已于前年成立了修宪的专门班子,目前正在就修宪进行各方面的准备,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修宪。从日本最近的举动来看,修宪的时间有可能缩短。

  如果宪法特别是宪法第九条“不战条款”被修改,日本军事发展就将失去一切限制。曾经饱受日本军国主义伤害的亚洲国家,自然会对日本今后的有关动向给予高度关注,因为这不仅关系到日本走什么道路的问题,也关系到亚洲的安全环境问题。亚洲国家希望日本能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而不希望日本一味地谋求军事大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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