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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部分物资实行“阳光采购”取得良好效益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1月13日 10:4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3日电(人民日报记者翟启运、新华网记者胥金章)全军物资油料系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事物资保障的新形势,对部分物资实行“阳光采购”,取得了良好的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

  正在召开的军队物资采购改革工作座谈会提供的情况,1999年总后勤部下发了军用物资订购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扩大集中采购范围,按照计划、经费、采购三项职能相互分离的
原则,将总后机关各部门通过市场筹措的后勤装备和其他物资器材,交由总后有关部门集中采购。这一改革举措,适应了国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军队实行的联勤保障的要求,初步建立了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物资采购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了物资采购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突破。据统计,两年来,全军物资部门先后对后勤装备、通信自动化设备、军训器材、文化器材和煤炭、钢材、水泥等物资进行了数十个批次的招标,招标金额达5.6亿多元,节约经费6000多万元,确保了物资的质量,有效地纠正了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促进了部队党风廉政建设。

  据总后勤部物资油料部负责人介绍,“阳光采购”的方式受到部队的普遍欢迎。这次军队物资采购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要把招标采购作为今后我军物资采购的主要形式,不断扩大招标采购范围,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原则上都要进行招标,能面向社会的要公开招标,不宜公开招标的可采取邀请招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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