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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追堵截击沉别国船只 日本海上舞剑意欲何为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12月27日 09:00 新华网

  -既能缉拿,为何击沉

  -首先开火,何谈防卫

  -正常履职,还是“放松手脚”

  12月22日,日本海上保安厅出动25艘巡逻艇在日本专属经济区上对一艘不明国籍的可疑船只进行围追堵截。日本自卫队出动14架飞机、宙斯盾驱逐舰等负责警戒和情报支援,经过海上激战,渔船沉入大海,估计15名船员全部死亡。这一突如其来的事件立即震惊了日本上下和国际社会,这是日本从此将在海上动用武力的可怕的象征。更有西方的国际海事法律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海上力量在这起事件中已经触犯了法律,因为它们是在日本领海之外击沉不明国籍船只的!

  -兴师动众捉小船

  日本当地时间12月22日1时30分,鹿儿岛县奄美大岛西北240公里海域上空,日本海上自卫队的P3C海上巡逻机突然发现一艘可疑船只。清晨6时20分确认为吨位100吨左右的船只,船体左舷上印有船名“长渔3750”,船体类似渔船结构。经过对巡逻机拍摄的照片分析,日本自卫队认定此船形迹可疑,巡逻机立即向正在附近海域游弋的海保厅的军舰发出了拦截信号。海上保安厅出动25艘巡逻艇赶赴现场。海上自卫队也派出了14架飞机、最先进的宙斯盾舰和另一艘护卫舰负责周围海域的立体警戒。

  22日中午,日本4艘巡逻艇终于在距离奄美大岛西北400公里处团团包围了那艘不明国籍的船只,发现可疑船只正在向中国方向航行,遂命令该船停航,并接受检查,但遭到拒绝。日本巡逻艇以违反日本渔业法嫌疑向该船的上空和附近海面进行了5次警告,但毫无效果。22日16时16分,日本一艘巡逻艇用20毫米机枪向可疑船只的尾部射击。据说目的是破坏该船的螺旋桨和操作舵,阻止其逃脱。其间,两条日本巡逻艇实弹射击共13次,子弹全部击中船体。不久,该船前部甲板部分起火,随即停止航行。船员们紧急灭火。18时53分,日本人准备登船检查,但甲板上冒出10个人,其中三四个人挥舞着手中的铁棍不让日本人接近。双方又对峙了近3个小时。21时22分,那艘船突然启动。日本巡逻艇官兵于是决定强行登船,就在他们准备登船的一刹那,突然,两名一直裹着毯子的男子跳将起来,操起手中像是机枪似的武器朝日军巡逻艇猛烈扫射,当即打伤两名日军,3艘巡逻艇轻度受损。日本巡逻艇立即开火,22点13分左右渔船在中国东海海域内沉没,15名船员失踪,23日早晨已经发现了三具尸体。

  船究竟是被击沉的,还是着火后沉没的,或是船员故意让船沉没的,具体原因还不清楚。日本当局最初说,是日本海岸警备队将渔船击沉,但日本副官房长官阿部深造说,渔船的船员可能自己将船破坏导致船只迅速下沉。一些日本官员猜测,渔船的船员在船沉时为避免被捕而自杀。而日本NHK电视台引用一位资深官员的观点认为,既然船员都穿上了救生衣,说明他们有求生的欲望,自制沉船的可能性不大。

  为了对付一艘100吨左右排水量、最快时速仅有15公里左右的小“渔船”,日本海上保安厅出动了25艘巡逻艇、14架飞机进行追捕,海上自卫队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甚至派遣了警戒机和排水量7200吨的宙斯盾驱逐舰坐镇“威慑”,构筑立体警戒态势,可谓杀鸡使出了牛刀,小题大做。然而,如此兴师动众,不但没有把疑船捉住,15个落水的疑犯竟没有拿住一个活口。

  -船沉了,日本举国哗然

  这次事件立即震惊了日本上下。尽管在日本击沉不明国籍船只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表示,日本开火纯属“正当防卫”,但日本此次武力行动引起了日本国内舆论的争议。这次的事发地点,位于距日本鹿儿岛县奄美大岛西北400公里、距中国领海260公里处,越过中日中间线进入了中方专属经济区。“可疑船只”从发现到追击直至沉没,都是在日本和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在非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内,对所谓“可疑船只”是否有威慑射击乃至船体攻击的权力和必要?这一点成为日本和周围国家舆论关注的焦点。日本民主党干事长管直人就提出了这个疑问。他说:“对方射击之后的射击是正当防卫,但在专属经济区命令停船的射击则不是这么回事。”要求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日本著名的军事评论家、《朝日新闻》记者田冈俊次指出,专属经济区并不等于日本的领海,各国船只有公开航行的自由,如果该船没有进行捕渔作业,也就不违反日本渔业法,这种情况下日本动用武力与之战斗,缺少法律依据。就连日本海保厅的一位高级官员也承认说,尽管修改后的相关法律允许日本海保厅和海上自卫队的舰船可以向被怀疑涉嫌介入严重犯罪的可疑船只直接开火,但这次事件发生在日本领海之外,所以用修改后的法律根本套不上,也就是说日本海保厅这次开火事件完全是违法的!23日下午,鹿儿岛大学的学生们还到设在鹿儿岛的海上保安部门前进行示威,抗议日方的枪击行为。

  而同时,也有部分政要开始放风,要以这次事件为由,策划制定在公海上使用武器的法律,为日本海上军力开辟一块新的自由空间。

  -国际社会极为不安

  日本此次武力行动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不安,因为这是日本从此将在海上动用武力的可怕的象征,这是日本战后56年来首次发动的向外国船只开火攻击,并且造成船沉人亡的严重后果。更有西方的国际海事法律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海上力量在这起事件中已经触犯了法律,因为它们是在日本领海之外击沉不明国籍船只的!国际公法研究专家指出,要判定日本方面的做法是否违反国际法公约,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看日本巡逻艇是否遭受到真正的攻击。因此,该国籍不明船只在逃走时,没有对日巡逻艇开火却遭到日方的射击,那么,毫无疑问,日本方面的做法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公法在“正当防卫”上有着极为严格的限制,除非是遭受到真正的攻击,否则不构成“正当防卫”。专家还认为,若日本方面处理此事不当,有可能使事态扩大化,将对东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近年来,国际社会还都注意到日本武装力量一个令人不安的发展趋势,那就是日本右翼军国主义势力不断增强,不断修改日本法律,使日本和日本自卫队在使用武力上的权限一步步扩大,使日本一步步走向军事大国,走向世界。2000年11月30日,日本国会通过日本政府提出的当发生所谓“周边事态”时自卫队要对船舶进行检查的《船舶检查活动法》。该法的主要内容就是在发生所谓“周边事态”时,日本自卫队在日本领海、周边海域对其他国家船舶上的货物等进行登船检查并询问其目的地,必要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船舶改变航线。国际军事分析家当时就认为,《船舶检查活动法》与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同样涉及所谓“周边事态”,因此这些法案的出台有可能使日本自卫队以“周边事态”为幌子,采取走出国门的军事行动。与此前审议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相关法案时一样,日本国会对所谓“周边”范围的表述依旧含混不清,日本政府在回答在野党的质询时只是一再重复“所谓周边不是地理概念”这句令人不得要领的话。2001年3月,日本政府计划修改日本自卫队条例,让20多万自卫队员可以在日本海域向不听从命令的外国船只开火。新的条例将使得日本自卫队可以在日本海域向它要盘查的外国船只开火。

  2001年11月,日本又通过了所谓的《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和《自卫队法修正案》,“对在本国领海内不听从停船命令逃逸的船只可以合理地使用武器”。其核心内容就是:扩大了海上保安厅管理周边海域的治安权限,可对可疑船只进行警告射击,甚至向船体发动攻击。但是,本次攻击远离日本领海,该条款难以援用。尽管日本媒体介绍根据海上保安厅法,在其他国家领海之外海域可以向船体进行威慑射击,但数十年来一向慎用此法的海上保安厅为什么偏在日本加快军队松绑步伐的时期发动此类攻击,确实令人费解。(来源:《北京青年报》/金武)

  -背景解码

  何为领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被划为九个不同的海域,除内水外,领海基线向海一面的海洋,因法律地位不同而分为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等。全国人大常委会1992年2月2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

  何为专属经济区:全国人大常委199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约3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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