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军事舰船知识 > 军事新闻 > 正文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发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12月6日 10:32 解放军报

  本报北京12月5日讯祖之、记者殷飞报道:经总政治部批准,《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日前颁发全军执行。这是军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婚姻法》,进一步加强军队婚姻管理的一个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据介绍,这个《规定》是在对1981年1月颁发的《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形成的。这次修订,以新修订的《婚姻法
》为依据,在多次征求全军各大单位、四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等单位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着眼新的形势,立足军队实际,对《暂行规定》中陈旧过时的提法予以删改,对不够明确的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对近年来军队婚姻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明确规范。《规定》共设16条,明确了军队婚姻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涉外婚姻,学员和士官婚姻,军人办理申请结婚、离婚的程序、要求及职能机关在婚姻管理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规定》的颁发实施,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军队婚姻管理,维护军人和军人家庭合法权益,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发表评论】【军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