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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出台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11月15日 08:12 中国国防报 

  重庆市

  给立功者减免学费

  本报讯刘代荣、特约记者马书笔报道:11月初,重庆市政府、重庆警备区联合下发文件,对在校大学生参军给予优待政策,鼓励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连日
来,在渝10多所高校已有1000多名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

  文件规定,重庆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军,除享受《征兵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部门及军队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学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复学后学校视情减免学费;退伍复学后,在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奖学金、考研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同时还规定,复学后可根据本人志愿调换专业,学生退伍后不愿复学就读的,由入伍所在地民政部门优先安置。规定出台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纷纷报名参军。

  辽宁省

  复学后考研可优先

  本报讯康健、叶胜报道:笔者日前从辽宁省征兵办获悉,在该省征集在校大学生试点地沈阳各高校,掀起了大学生踊跃报名应征的热潮,参加报名和咨询的大学生已突破千名。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入伍,辽宁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包括:对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并在兵种、去向上照顾本人意愿;退出现役后可保留其学籍一年,一般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须转换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在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因公致残,尚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复学后可免交学费;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服满现役后放弃复学的,入学前系农业户口的可转为非农业户口,优先安置工作。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极大地鼓舞了众多在校大学生的参军热情。

  福建省

  退伍后可改学专业

  本报讯叶远义报道:10月30日,福建省下发了《关于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待政策。

  《通知》规定,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役后一般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权;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复学毕业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在服现役期间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在服现役期间,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现役复学后可提高奖学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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